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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石材加工小作坊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时间:2021-09-24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依据《广元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广委办函〔2021〕24号),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广环督察办〔2021〕20号)要求,现将我县石材加工小作坊整改任务销号公示如下:


附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石材加工小作坊污染防治水平普遍低下,均不同程度存在无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等问题,现场环境管理混乱。

责任单位

苍溪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任云

联系电话

0839-5222401

整改目标

全县石材加工小作坊环保设施达标、有相关手续、现场环境管理规范,行业现状得到明显改善。

整改措施

制定整改方案及清单,督促石材加工小作坊完善相关手续、建设环保设施、规范管理,或拆除搬迁。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消除石材加工行业环境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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