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现将我县2021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报需提交的材料更正为如下: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二)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四)零售店及其周边安全条件说明表;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无需申报时提供,纳入县应急局内部核查)
(六)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现场管理、事故报告等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包含查验、拆箱、搬运、堆码等要求)、应急处置措施(包含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文本(无需申报时提供,纳入县应急局内部核查)。
(七)原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新申请除外)。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