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2021〕350 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