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溪县审计局《关于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审计报告》(苍审财报〔2021〕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指出八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一般性支出预算不准确的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学习,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严格执行预算制度,统一预算口径,对以后年度的预算进行科学规范编制,精编细编,确保预算可执行和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的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狠下功夫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刚性约束,积极开展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一是在预算编制源头狠下功夫,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文件精神,编细编实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其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按只减不增原则安排,确保“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零增长”。二是在预算执行管理上狠下功夫,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严格审批程序,厉行节约,从严从紧控制本单位预算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确保以后年度一般性支出按照规定压减10%以上。
三、非税收入未实行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的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我局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的问题,我局立即与工商银行合作,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扫码支付缴纳平台,实现了非税收入直接解缴国库,保证了非税收入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
四、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问题
针对审计指出我局2020年违规收取企业城市占道费的问题,我局再次组织工作人员对收费政策进行了学习,对占用城市道路收费标准和范围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相关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的行为发生。从7月1日起,我局已严格按照川价字非〔1992〕10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12)2号)文件要求收取城市占道费。
五、未作出行政处罚直接收取罚没收入的问题
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对新的《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培训学习,要求按照新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规范执法程序,认真执行罚没收入收缴分离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乱罚款现象,并加强对执法程的监督检查,严格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六、重复享受生育待遇的问题
我局已收回职工重复享受的生育待遇并进行了会计账务处理。同时,对类似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未发现有类似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学习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及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并一以贯之,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的发生。
七、未建立租赁设备聘请劳务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
针对未建立设备租赁及劳务聘用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我局立即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机械租赁和劳务聘请管理制度》,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加强事前审批,严格机械和人工使用过程中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的考核,防止过度租赁机械和聘请劳务,让所租赁的机械和聘请的人工劳务为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辅助服务。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在今后的预算执行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科学化和规范化。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相关专业技术,切实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部门预(决)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有效防范风险;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让财政资金更好地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服务。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