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9日至6月15日,县审计局对我单位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书》于2021年7月16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指出九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原始票据不合规313616.2元”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书》指出,2016年至2021年度我局支印刷费、办公费等,部分附件清单无经办人签字,养老保险无人员花名册。经核实,以上情况属实,上述支出均为实际支出。我局将对此类附件清单无经办人签字和保险无人员花名册严格予以整改,据实补充完善附件、签章,并在以后的工作当中严格票据管理,做到原始凭证合规合法,支撑依据充分有效、要素齐全。
二、“往来款未及时清理31500元”的整改情况
经核实,此款项属于苍溪华美电器门市部交于我局的履约保证金,我局迅速联系苍溪华美电器门市部,现已于9月14日将此款项清退。
三、“无依据调账189476.94元”的整改情况
经核实,涉及其他应付款189476.94元为已列支未销账和已协调其他部门同意销账的款项。根据局党组2021年第15次(扩大)会议决定,按规定重新调整账务。
四、“关于账务处理错误,导致累计盈余增加10950元”的整改情况
经核实,出现累计盈余增加10950元的原因是2019年金蝶财务软件中月结模板错误导致转账错误,产生10950元的差额。根据局党组2021年第15次(扩大)会议决定,按标准模板转账,调整账务。
五、“关于重复列支,未冲销'其他应付款'10620元”的整改情况
经核实,2015年欠袁某某维修费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10620元,且无领导审批;2016年支欠款时记入“经费支出”科目10620元属实。根据局党组2021年第15次(扩大)会议决定,立即对发票资料进行完善,并按规定重新调整账务。
六、“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的整改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局党组2021年第15次(扩大)会议决定,我局财务由副局长分管,主要领导监管。
七、“投标保证金1020818.74元”的整改情况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发布《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立即清退保证金的通知》催告各相关供应商及时清退保证金。2021年6月1日至10月18日共退还35家公司保证金38.03万元。10月19日,中心将剩余的长期滞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证金65.19万元(含6月至9月利息收入0.11万元)缴入苍溪县财政局国库专户。
八、“款项未直达收款人324070元”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费用的管理,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2021年8月1日起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评审专家劳务费和交通费,不再使用现金方式支付专家费用。
九、“扩大开支范围支出2200元” 的整改情况
杨某某2019年任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帮扶村岳东镇三塘村副主任,因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时任第一书记李某某和杨某某于2019年2月13日至17日到成都、雅安联系花椒种苗事宜。出差结束后,杨某某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销差旅费2200元。杨某某2021年外出甘肃务工,中心财务人员与杨某某联系后,杨某某委托李某某将差旅费报销款2200元退回苍溪县财政局,2021年8月31日李某某已将差旅费报销款2200元退回苍溪县财政局(账号2228630104000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