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以来,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学、宣、干”贯穿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全过程,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和红线,全面推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走深走实。
以“学”为先,为安全生产画上行为“红线”
“新安全生产法就安全监管、违法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及时防范疏忽大意、杜绝‘带病开工’、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等提供了法律依据。”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开展时间、具体内容及责任单位等;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社会宣传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活动;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列入干部学法、“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强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新规定、新标准。截至目前,全县31个乡镇和各部门已完成全覆盖集中学习,累计开展专题培训40余场次,进一步树牢了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坚持依法生产,不断织密织牢安全生产的防护网、责任网,画上行为“红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以“宣”为导,为人民群众戴上安全“头盔”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坚持普法先行,印发了5000多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手册,在全县掀起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热潮。利用户外大屏、宣传橱窗、文化墙等宣传载体开展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影响力。推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工地、进工业园区、进公交、进出租车等公众场所,发动全民参与,形成人人讲安全、守安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组织收看近期全国全省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结合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坚持以案说法,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此外,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举办讲座培训,督促企业提高对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在社会形成良好宣传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入脑入心。
以“干”为要,为企业生产拧上法治“阀门”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县级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随机抽取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分别由各执法部门依据新修正安全生产法依法作出处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拧紧企业安全生产法治“阀门”。
据悉,苍溪县后续还将组织对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应急救援预案以及餐饮单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与运行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