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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2021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时间:2021-12-09 来源: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

公办幼儿园2020年及以前入学脱贫幼儿按星级(普惠一星600元/生·期、普惠二星650元/生·期、普惠三星800元/生·期、普惠四星900元/生·期、普惠五星1000元/生·期、其他500元/生·期)、实际收费标准资助,直至现阶段学业结束;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脱贫家庭幼儿保教费按当地公办幼儿园同等标准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500元/生·期标准资助。

二、“三免一补”政策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按寄宿生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非寄宿生小学250元/生·期、初中312.5元/生·期的标准,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校期间按每生每天 5 元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膳食补助。

三、中职资助政策

按每生每期平均1000元的标准,免除中职学校(含民办)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至三年级非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学费。按每生每期平均1000 元的标准,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由中职学校结合实际在500-1500元/生·期范围内分档确定(一档500元/生·期,二档1000元/生·期,三档1500元/生·期),优先考虑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一般应给予1000元/生·期及以上的档次。按照500元/生·期标准为中职三年级生活补助予以补助。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脱贫户全日制中职学生在享受中职助学金或中职三年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继续享受每生每学期500元的教育扶贫特别资助,直到中职阶段学业结束。

四、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按实际收费标准(省级460元/生·期,市级340元/生·期)减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按每生每期平均1000元的标准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由普高学校结合实际在500-1500元/生·期范围内分档确定(一档500元/生·期,二档1000元/生·期,三档1500元/生·期),优先考虑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一般应给予1000元/生·期及以上的档次。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五、普通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对大学新生入学,按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 一次性补助 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 1000 元”的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脱贫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学费和生活费各2000元)的教育扶贫特别资助政策,直到本专科阶段学业结束。

六、国家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凡入学前户籍在苍溪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就读大学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 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 16000 元的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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