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4月7日至6月21日,苍溪县审计局对苍溪县石马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马镇政府)2019年和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石马镇政府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2019年决算反映:年初,结转结余2090445.56元,当年决算收入9251166元,决算支出10614201.24元;年末,结结余727410.32元。
2020年决算反映:年初,调整后结转结余1609110.32元,当年决算收入10233472元,决算支出11495060.83元;年末,结转结余347521.49元。
审计结果表明,石马镇政府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年度内的财政收支状况,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执行结果较为有效。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折通发放失败款未及时清兑。
(二)以前年度收回的危房改造整改资金未上缴县财政。
(三)挤占专项资金100000元。
(四)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回收。
(五)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一折通发放失败款未及时清兑、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回收等问题,要求全面清理,加快支付进度;对以前年度收回的危房改造整改资金未上缴县财政的问题,要求将整改退回资金及时上缴县财政;对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及时归垫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马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石马镇政府自行公告。
苍溪县审计局
2021年 12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