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兄弟埋了40年的坟被人无缘无故的迁了,而且还迁到我承包地了,这事我得依法讨回公道”,近日,一名特殊当事人李某愤愤不平走进元坝司法所。
一、迁坟起争端
元坝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热情招呼,让其有事慢说,法律自会还公道。待李某坐下后,经过详细询问,原来事情起因这样的:前日,有人告知李某是否知道自家二哥坟墓被迁一事,李某被这一问弄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急忙回家查看,原来埋在李某某屋后二哥的坟现在已经被迁葬到自家承包地内,李某经过多方打听,终于知道是李某某为修缮自家祖坟将李某二哥坟墓迁移。
二、核查明事实
为此,元坝司法所与村委实地查看后,组织双方到村调解室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对迁坟事实部分无争议。李某某陈诉说,迁坟一事已经取得李某幺弟同意,李某因近年长期不在家居住,户口也不在本村,此事他无权参与。经查,李某二哥死亡较早,无家属,共有兄弟4人,大哥已故。经向李某幺弟电话证实,确实在迁坟前已经与其商量妥当。
三、依法化争议
在查明事情的基础上,司法所明确告知李某某,李某是依法享有权利人之一,在迁坟前期协商中,没有尽到完全告知所有权利人并与其协商,是不当之处,再者,将坟地迁葬到李某承包地内,更是错误行为。李某某在明白自己的错误后,表示自己不懂法,愿意给予李某一定经济补偿。司法所提供了一些迁坟补偿标准供双方参考,很快双方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一起争端就此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