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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来源: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住建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年报》所列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义,请与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839-522208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本单位机构公示公告、财政、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务信息等各类信息,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纳入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方式和内容。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流程,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无自建网站,通过充分利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政府信息载体发布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党政办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主体,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5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我局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进一步多样化公开渠道,积极运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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