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正)第十六条的规定,苍溪县审计局自2021年4月12日至6月16日对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度,财政年初预算90092300.00元,年度追加3279085.00元,全年财政总预算93371385.00元。
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6277534.56元,年初结转结余调整(财政存量资金安排)2614953.95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000000.00元,其他预算收入15482.98元。
全年预算支出98173862.08元;年末结转结余7105494.41元。
(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
2020年年初累计盈余-118908014.31元,年初累计盈余调整2595828.68元;全年总收入96386867.98元,全年总费用111648280.38元,年末累计盈余-131573598.03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计64887363.69元;负债和净资产总计64887363.69元,其中:流动负债196460961.72元,净资产-131573598.03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
(二)补缴养老保险专项资金未及时支付。
(三)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苍溪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做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原始凭证审核,确保账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的使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配置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征求意见期间部分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