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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苍溪县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时间:2022-03-03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苍溪县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8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四川九龙山自然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三溪口国家森林公园)。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玉带峡)。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红军渡)。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四川苍溪梨仙湖湿地公园。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6.白桥水库。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7.闫家沟水库。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8.文家角水库。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陵江镇、浙水乡、云峰镇、元坝镇、高坡镇、白鹤乡、白桥镇、唤马镇、漓江镇、东溪镇、三川镇、龙王镇、黄猫垭镇等13个乡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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