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医疗保障局法治工作围绕全县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依法全面履职,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有力保障了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开展,为扎实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医保部门服务效能。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年”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由12个主项36个子项精简为10个主项28个子项,精简率22%,办理时间平均压缩60%以上。全面推进异地就医联网扩面,县内定点医院和药店全部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将11个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医保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参保登记、医保查询等,积极推广使用“四川医保”APP和医保电子凭证,把“窗口办”转变为“掌中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备及时。对以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审查有没有权限、有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规定制定。对于不符合程序制定或起草的文件,要求起草部门重新按程序运行,以程序的正当性促进内容合法性、科学性。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发挥顾问律师在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
(三)打赢依法疫情防控攻坚战。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深化法治理念,明确责任分工,依法防控疫情,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力量。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加强重点法律法规、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立足群众关注热点,围绕群众复工等因疫情防控引发的生产生活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涉及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干部职工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执法全过程。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证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申领、发放、换发、补办工作,对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的,实行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发证。2021年我局成功申领行政执法证14人,确保我局执法人员执政上岗。严格落实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年学法12次,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建防腐机制。局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没有出现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群众总体满意度较高。我局以构建惩防体系为载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新机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多次组织专题教育学习,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并且始终把群众对医疗保障局工作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规范执法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全县有61万余人的参保群体,农村外出人口众多,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涉及面不够广泛,而且存在部分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国依法治国工作的指导地位,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将法治建设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党组会议等学习内容中,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推进法治建设,完善建设依法治医保系统工作。为加强医疗保障系统的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的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增强责任感,亲自谋划、亲手推进,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科学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和具体举措。深入推进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依法行政、规范办理医保业务。
(三)重视加强法治宣传,推进干部职工普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干部职工普法活动。通过LED显示屏标语、职工会议、党组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依法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一是依法归集基金。加强与税务、财政、银行、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分类参保,实施精准参保扩面,丰富参保缴费渠道,巩固提升参保覆盖率。二是依法监管基金。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积极探索DRG结算后的新监管方式,健全与新支付方式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建立并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加大稽核稽查力度,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三是依法支付结算。完善基金预算管理,深化DRG支付、床日付费等制度,规范完善基金支付结算程序,创建医保管理服务示范点,严格管理使用基金,确保基金支付合规合法。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强大氛围,确保医疗保障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依法治理建设,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体制机制。以定点医药机构为重点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结合和谐社区建设,为居民提供多层次的医保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依法调解医保矛盾纠纷,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把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的有力抓手,落实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有关要求,重点对举报、投诉线索处理情况、稽核稽查处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开展督查,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通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将外培与内训相结合,提升综合能力与业务素养。开展学习调研,把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学习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用学习调研推进工作、促进提升的良好态势。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研讨,通过召开例会等形式,交流各地的执法工作和案件信息,研讨各地在执法事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全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第三方队伍参与监管,补充监管力量。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