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苍溪县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将法治建设的要求贯彻于财政工作始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并把履职情况纳入年总述职内容。坚持和完善党组会前集中学法制度,主动抓好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同时设置财政法治专门股室,配备专职人员,组建财政法治宣传工作队,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组织保障体系。二是发挥领导作用。局党组书记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全面有效地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三是深入统筹部署。制定《2021年财政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将法治建设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职工会等形式,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机制,切实履行法治职责。一是完善学法制度。建立并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财政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编制学习教材,坚持会前学法和会后考核,确保学习实效。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目标责任书制度、财政法治宣传队工作制度、法治宣传教育“四项”制度等,实现了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法律七进”分项工作方案》《“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将“两依”6大项、42小项责任指标分解到股室、落实到人头,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印发《防范化解经济和财政运行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同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对政府债务、财政收入、“三保”支出、库款管控、财政监督、财政舆情、经济社会运行、财政廉政等8个方面进行规范。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按辖区总人口数和有关标准,给相关部门和乡镇专项预算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经费,为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实施提供了财力保障。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单独列支,对突发性特殊事项及时追加,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三)深学细悟,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加强法治学习。组织全体财政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对依法治省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周三夜学”“会前学法”和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党内法律规章制度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努力做到认真学法、切实知法、自觉守法、模范用法、坚定护法。二是积极参加活动。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法律资格职称考试和竞赛,2021年我局顺利通过执法证考试9人,征集《我与预算法》征文38篇。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参加现场的咨询活动,现场派发宣传单张,广泛宣传财政工作法规并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切实做到深入群众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宣传专栏,在楼道悬挂法治宣传宣传标识标语,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活动、文艺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同志的学法用法意识不强,认为学法用法是软任务、软指标,思想上重视不够,“重形式、轻效果”,学习中走过场的现象还存在。二是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比较少,形式单一。三是普法宣传形式不接地气,没有经常性深入基层向群众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主体,所有执法决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作出,严禁以内设股室名义作出;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和执法证年检制度。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局将切实从正反两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全力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业务法治紧密结合。加强财政业务知识和财政法规、规章学习,让每一位财政人员都将具体业务与法治紧密结合,确保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加强财政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开展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苍溪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