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将法治建设的要求贯彻于应急管理工作始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责任,创新执法方式。一是牢固树立“监管执法保安全、服务保障促发展”的工作理念,严格按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尽量多部门联合检查,降低企业检查频次。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精简高效原则,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报县政府批准后,报市应急局和县司法局、县绩效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后实施,克服执法检查随意性。三是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全县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进行了全面摸排梳理,制定《苍溪县直接监管范围内企业分类分级统计表》,明确执法管辖权限,确定市县两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2021年,我县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组48个,立案查处生产营单位67家次,处罚款110余万元,向应急部报送典型执法案例6件,合格率100%,其中办结的全省首例烟花爆竹行刑衔接案例纳入应急部优秀案例评选对象。
(二)优化服务,减少行政审批。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对入驻我县的重点企业,成立由局长任队长的服务工作队,先后为四川燃气集团落户苍溪、中石化广元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增加经营项目、四川勇泰化工有限公司办理硫磺加工手续等,积极协调县级相关部门,跑省、市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开展专家服务。对页岩砖生产企业、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和危化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家17人次为企业查找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减免提交材料,对于部门内部或系统内可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共享核验的材料,比如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现场照片等,不再要求企业提交。
(三)建好制度,落实执法监督。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7日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发改局双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负有执法任务的股室和局下属执法大队全面配备执法记录仪并督促使用,在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过程中全面落实书面记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出现执法随意,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对存在法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情形的,坚决执行,严防乱罚款行为。四是规范执法程序。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和“说理式”执法,对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知识测试,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讲解如何消除工作场所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高员工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不够,个别同志重执法轻普法,需要在执法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普法意识,创新普法方式。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单一,主要是常识传单和宣传标语等,在新媒体上缺少影响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优化执法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应急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突出重点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执法措施,夯实筑牢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二要严格精准规范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培训,通过系统应用进一步推动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制定有针对性的执法计划,提升执法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助推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要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全面落实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和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传统媒体、行业媒体和“村村响”等作用,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