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要组织、协调县内党史材料征集、研究、编写中共苍溪地方史。
2.编辑出版党史书刊。
3.指导党史研究成果的转化,搞好党史宣传教育,做好以史育人,服务现实的工作。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苍溪党史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党史工作职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党史力量。
1.继续走出去开展党史资料征集工作。主要围绕红色美丽高台村建设,到北京、南京、长沙等地开展抢救性征集党史资料工作。
2.完成抗美援朝苍溪籍366名志愿军战士相关资料的征集、修订工作。
3.完成《中国共产党苍溪执政实录(2021)》编纂工作。
4.完成苍溪红军石刻标语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5.对吴忠、任荣将军革命历程和生平事迹进行挖掘,启动苍溪革命故事丛书系列将军专题连环画编创。
6.开办红色电视栏目,赓续红色基因,讲好红军故事。
7.主动谋划红军在苍建立苏维埃政权90周年庆祝活动,擦亮苍溪红色金字招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收支总预算11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收入支出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收入预算1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5万元,占1.2%(保留一位小数,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65万元,占9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支出预算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8万元,占72.8%;项目支出30.22万元,占27.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6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收入支出纳入预算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6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2万元、农林水支出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6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整人员工资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收入支出纳入预算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6万元,占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万元,占5.6%;卫生健康支出2.92万元,占2.7%;农林水支出0.98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5.97万元,占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5.76万元,主要用于: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7.90万元,主要用于: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史料征集史书出版及宣传经费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项目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征集史料、出版党史书籍、党史宣传服务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92万元,主要用于: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帮扶经费费用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较)2021年预算增长344.4%。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较)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下属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09万元,增长113.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运行(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征集史料、出版党史书籍、党史宣传服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部门用于驻村帮扶经费费用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共苍溪县委党史研究室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