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指导县级部门(单位)、乡镇的机关事务服务工作。
2.承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理、调剂调配等有关工作。
3.负责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调配和维修改造工作。
4.承担县级公务用车管理涉及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全县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会务服务工作。
6.负责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集中办公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 负责全县应急和一般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2. 负责县城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及维修维护工作;
3. 负责县城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工作;
4. 负责全县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
5. 负责全县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6. 负责县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第二部分 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机关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621.2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1.1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作职能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62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1.2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62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95万元,占28%;项目支出1166.28万元,占7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21.2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1.1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作职能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1.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2.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农林水支出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1.2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作职能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2.73万元,占9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万元,占0.8%;卫生健康支出6.52万元,占0.4%;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13.37万元,占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582.73万元,主要用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0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费用支出。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较)2021年预算下降44%。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较)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9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48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用于69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县机关事务中心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县机关事务中心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机关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机关事务中心共有车辆69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6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机关事务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项):指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费用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