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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30 来源: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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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承担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和常委会开展的重大活动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的文电、通知、档案、保密、文印和拟定有关议案草案等工作,承担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简报、公报等有关材料的编写工作。

3.协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等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为常委会提供信息服务。

4.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管理、机关的学习安排与组织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5.负责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转来的来信来访的处理和转办工作;负责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的登记、收取、催办和督办等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来访的工作安排和服务工作,反馈接访和信访件的处理意见。

6.积极配合、协助、参与各委室开展的有关工作。

7.充分协调利用各类宣传载体,牵头组织并搞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人大机关的对内对外宣传活动。

8.负责做好机关的日常事务、上级交办和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和“543”发展战略,奋力推动新时代苍溪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苍溪新征程中展现人大担当、贡献人大力量。

1.坚定不移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在永葆鲜明政治本色中走前列、作表率。毫不动摇坚守政治信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政治根基。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着力把人大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毫不动摇坚定制度自信。把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制定贯彻意见,形成责任清单,着力构建高水平决定、高效能监督、高标准履职的人大工作新格局。

2.坚定不移推进权力机关建设,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强担当、善作为。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实现新突破。用好用活代表工作站、代表接待选民日等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立健全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定期听取代表意见等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在保障宪法法律全面实施上取得新成效。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专题审议“八五”普法规划编制情况并作出相关决议,让“一府一委两院”在宪法法律框架内依法履职行权。在增强人大履职实效上展现新作为。完善调研、审议、反馈、满意度测评相衔接的“全链条”监督机制,以高质量履职实效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3.坚定不移推进工作机关建设,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抓关键、出实招。聚焦聚力助推“543”发展战略实施。紧扣经济稳健运行、项目投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卫生事业、优化营商环境、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重点工作依法实施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着力为全县发展大局增添动力、减少阻力、凝聚合力。尽心尽力参与县委中心工作。紧扣县委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课题调研和专题审议,着力为全局大事“分担”、改革要事“助力”、发展难事“解题”。从严从紧打造过硬干部队伍。锲而不舍正学风、改文风、转会风、纠“四风”,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着力打造“忠诚如山、干净如雪、担当如石”的人大干部队伍。

4.坚定不移推进代表机关建设,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中添动力、聚合力。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有计划、分层次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完善向代表通报政情等机制,着力增强代表行权能力和行权效力。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行权渠道。推进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扎实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引导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进一步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着眼“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在议案建议“提得准、督得实、办得好”上狠下功夫,推行“清单制+责任制”,推动办理工作从“重满意”向“重落实”转变。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内生动力。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开展代表履职公示和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不断厚植代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为民履职情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人大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县人大常委会机关1个。


第二部分   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人大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人大办公室2022年收支总预算962.9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3.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16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后人员变动增加,人员工资和目标绩效标准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人大办公室2022年收入预算962.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8.3万元,占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69万元,占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人大办公室2022年支出预算96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11万元,占67.92%;项目支出308.87万元,占32.0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公室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2.9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3.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16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后人员变动增加,人员工资和目标绩效标准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4.6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1万元、农林水支出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人大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4.6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6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后人员变动增加,人员工资和目标绩效标准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79万元,占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8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23.11万元,占2.6%;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46.33万元,占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86.93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7.86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办公室预算联网监督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2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代表会议、主任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2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与维护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2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5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办公室开展机关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老干部活动、公报编撰和印制、党建学习、指导乡镇人大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9.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3.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6.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4.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9.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公室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大办公室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人大办公室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人大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4.8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5.47万元,增长92.1%,其中其他交通费用33.76万元。主要原因是换届选举后人员变动增加和其他交通费用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人大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变动增加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人大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人大办公室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主要用于组织召开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及预算联网监督服务中心工作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调研等方面的工作和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工作(项):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招商引资、规范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机关党建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机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部门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机关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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