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苍溪县红十字会执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以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筹措、储备救灾救助款物,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参与社区服务。
4.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
5.指导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兴办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合的社会福利事业。
7. 建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参与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8..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市红十字会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事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继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2.全面深化红十字会改革。
3..抓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4.加强筹资工作,加大人道救助力度。
5.积极推进应急救护培训。
6.扎实推动“三献”工作。
7.做好人道救助工作。
8.广泛深入开展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红十字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红十字会机关。
第二部分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134.4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2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同口径增加3.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收入预算134.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33万元,占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14万元,占9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支出预算13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6万元,占61.9%;项目支出51.21万元,占38.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4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2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后,同口径增加3.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30.1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万元,农林水支出0.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1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92万元,占92.1%;卫生健康支出3.05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6.19万元,占4.8%;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0.98万元,占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红十字事业(款) 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7.6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红十字会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 45.9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红十字会开展公益性救护培训工作、备灾救灾仓储物资管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项目管理工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如培训费、仓储物资管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42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19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苍溪县红十字会等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1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红十字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红十字会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红十字事业(款) 行政运行(项): 指县红十字会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红十字会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开展公益性救护培训工作、备灾救灾仓储物资管护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红十字会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红十字会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苍溪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