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职能简介
1.拟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日常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
5.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苍溪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6. 统筹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7. 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8.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推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组织指导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9.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民族地区、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0.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则和重大政策,推进网络安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及其监督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统筹推动网络阵地建设,依法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功能业务的审批及日常监管。
11.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乡镇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宣传口径。
13.对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统筹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组织研究县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重大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开展。
14.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外新闻媒体在苍采访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闻记者证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和参与重大电影活动和电影对外合作交流等。
16.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直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归口领导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等宣传思想文化和旅游单位。
18.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等的日常工作。
1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办好“百姓大讲堂”,开展好“知客宣讲”“微宣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群众政策理论水平。
2.聚焦“十四五”、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等主题,讲好苍溪故事,发好苍溪声音。
3.用好“两中心一平台”,全面建好用好县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健全制度机制,盘活打通资源平台,在更好地凝聚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上下好功夫。
4.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为重点,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干部“四力”建设,推动苍溪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二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宣传部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宣传部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苍溪委员会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收支总预算745.2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2.4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电影院停车场补助拨至本单位、人员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收入预算74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5.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支出预算74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77万元,占74.97%;项目支出186.48万元,占25.0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5.2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2.4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7.1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电影院停车场补助拨至本单位、人员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5.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4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4万元、农林水支出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5.2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72.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数含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42万元占85.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万元占0.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9万元占5.35%;卫生健康支出19.34万元占2.59%;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占0.74%;住房保障支出39.85万元,占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31.95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7.2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关于办公环境改造经费、宣传工作经费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 宣传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36.5万元,主要用于:指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平台使用维护、作协工作经费(含《苍溪文学》办刊经费)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7.77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原电影院(状元桥)停车场征用补助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县级配套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9.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9.31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9.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8.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7.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较2021年预算上升38.88%。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5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82万元,增长36.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及2022年交通补助划分至机关运行经费中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改善委机关办公条件,对办公楼墙体、线路、管道和卫生间进行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关于办公环境改造经费、宣传工作经费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宣传管理(项):指 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平台使用维护、作协工作经费(含《苍溪文学》办刊经费)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原电影院(状元桥)停车场征用补助费。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县级配套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国共产党苍溪县委员会宣传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