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党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党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 教育培训职能。组织实施对全县副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党外干部、妇女干部、统战工作干部等各类干部以及公务员、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方面代表人士、理论宣传骨干和政策研究人员的培训轮训。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2. 课题研究与咨政职能。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统一战线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科学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3. 理论宣传职能。按县委、县政府安排,围绕需要学习研讨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借鉴国内干部培训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同国内学术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作为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党性教育基地,依托红军渡培训学院、四川新农村建设学院(苍溪)承接对外培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党性教育和乡村振兴培训。
4. 其他职能。以党政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公务员为主要对象,按照中央有关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面向社会开展在职研究生招生。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 聚焦能力提升,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引才、聚才、用才”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空编补员力度及师资实训、交流挂职(含上派下挂)、实践锻炼等工作力度,持续深化“青蓝工程”、“帮带工程”、“梯次培养工程”,实施“211”科研工程、青年教师上讲台计划,创新“大比武”机制,不断提升师资整体水平。
2. 围绕科研咨政,聚力专业理论研究。统筹整合校内骨干力量及党史办、政研室、社科联等领域内理论研究人员,围绕课程研发、教材编撰、案例打造、课题调研、文章撰写等多项业务同频共振,力争在全省、全市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一流“好课程”“好教材”“好案例”“好课题”“好文章”目标。
3. 突出规范高效,狠抓培训质量提升。以县级党校分类改革为契机,聚焦县委“543”基本工作思路,围绕“十四五”时期党校事业发展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培训体系,切实发挥好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4. 聚焦扩大影响,实现品牌效应提升。围绕“两争创”目标,进一步树立品牌立校意识,着力打造红色传承教育、乡村振兴示范等教学品牌,争取省、市各级党校把特色教学基地挂牌在苍溪,把主体培训班安排在苍溪,把人才计划实施在苍溪,努力实现“川陕甘”结合部县级示范党校目标。
5. 立足长远发展,加强基础配套建设。加快推进新校区智慧校园、云党校、学术报告厅、运动场、图书室、红色展厅等建设后续工作,以内涵式建设为目标,打造美丽校园、精致校园、温馨校园、平安校园、文化校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苍溪县委党校部门二级预算单位1个。包括县委党校机关1个。
第二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中共苍溪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苍溪县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苍溪县委党校2022年收支总预算385.9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8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38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93万元,占79.3%;事业收入80万元,占2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38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6万元,占67.3%;项目支出126.08万元,占32.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5.9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5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93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3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万元、农林水支出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9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54.35万元,占8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万元,占6.03%;卫生健康支出9.06万元,占2.96%;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占1.82%;住房保障支出18.51万元,占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254.35万元,主要用于:党校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8.5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党校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16.7%。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党校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党校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用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经费。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中共苍溪县委党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