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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3-30 来源: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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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承担在中心开展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会议的有关具体事务和服务保障;接受市监委统一调度接收被留置对象并提供硬件支持、后勤保障和服务管理;承担监察留置场所日常运行保障和安全保卫职责;负责中心资产管理监督,建筑设施和日常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基础设施建设。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制度更新,确保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制度培训,确保各项责任落实。

2.加快中心迁建,推进硬件规范。

3.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4.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办案零事故。强抓出入管理工作;严抓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落实应急演练;抓好设备安全管理。

5.持续推进厉行勤俭节约。


第二部分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84.80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8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8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8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0万元,占82.31%;项目支出15万元,占17.6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80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8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80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0万元占85.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万元占5.67%;卫生健康支出2.40万元占2.83%;住房保障支出4.98万元,占5.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7.6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保障多种方式依法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专项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98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新成立单位,公务接待费无上年数据。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新成立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上年数据。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保障多种方式依法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专项业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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