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行政编制分配方案,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5.负责副科级或按照副科级及以上规格管理机构设置的报批,审核全县股级机构的设置、调整。
6.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7.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全面强化政治引领。
2.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作用。
3.坚持管理体制创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4.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 机制改革。
5.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6.坚持刚性约束,着力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7.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8.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基础性前瞻性研究。
9.持续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机构编制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编办2022年收支总预算286.2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4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职务职级晋升等。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2年收入预算286.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23万元,占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01万元,占94.3%;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22年支出预算28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1万元,占81.7%;项目支出52.26万元,占18.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6.2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4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职务职级晋升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0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4万元、农林水支出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编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1.0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增加、工资调标、职务职级晋升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97万元,占8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0万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8.54万元,占2.9%;农林水支出4.6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17.42万元,占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7.4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编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2.4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编办开展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清理、事业单位登记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5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7.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5.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县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7万元,增加59.9%。主要原因是今年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委编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委编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委编办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