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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30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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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苍溪县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研究拟订百利新区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根据百利新区城市总体规划,承担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百利新区开发、建设与管理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3.负责百利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调解决百利新区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4.负责研究拟订百利新区招商引资、投融资及产业发展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研究提出百利新区智慧城市规划建议,并承担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新区支撑性项目建设。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牢牢抓在手里、落到实处,稳固推进在建项目百利大桥、百利河堤、百利棚改(限价商品房)项目建设;加快推动百利污水处理厂、百利科创中心、市政主干道(一期)等项目落地实施;下一步百利新区中央绿地公园项目、G75高速苍溪南·百利出口等项目将势如破竹,快速落地落实。

二是拓宽新区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继续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和“粮草先行”的工作理念,一如既往把项目包装储备和争取各类资金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一要继续紧盯国家、省、市每一次政策投向契机,千方百计包装中央预算内项目、债券项目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二要继续积极对接市、县农发行、工行等政策性银行,包装符合政策的银行贷款项目,争取贷款资金;三要积极对外推介百利新区片区开发模式等其他融资模式,积极争取企业融资资金。

三是打造百利新区产业新城新兴增长极。以再造一座产业新城为目标,高起点建设百利新区,充分挖掘新区文旅资源,构建出具有慢城特征的城市绿化慢行网络,重点突出高品质城市空间、山水康养和旅游慢生活功能,打造“百利慢城”品牌,与阆中古城、水城、赛城形成“四城共筑”发展新态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机关。


第二部分 苍溪县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1278.6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796.1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3664.26万元,主要原因是债券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1278.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31.89万元,占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8万元,占1.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万元,占88.6%;

(二)支出预算情况

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127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2万元,占0.9%;项目支出11173.36万元,占99.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78.6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796.1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3664.26万元,主要原因是债券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1.8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5.99万元、农林水支出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9万元、其他支出1108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2.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万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3.66万元,占2.5%;行政运行86.31万元,占58.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50万元,占27.6%;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0.98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7.69万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6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66万元,主要用于: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6.31万元,主要用于: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0.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7.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62.9%。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1082.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1082.7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苍溪县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 词 解 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一)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百利新区发展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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