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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30 来源: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等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 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3.配合上级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苍溪县林业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周三夜学”等方式,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纪律约束,抓好机关法治教育和保密教育,做好重要节假日、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管理好单位微信、QQ工作群,主动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提升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力。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党员干部爱党爱国、勤勉敬业、守土尽责。

(2)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机关党建运行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联挂支部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讲党课,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搞好机关支部文化建设,营造浓厚党建文化氛围。做好发展党员、信息维护、党费收缴等工作。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红色星期六”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统筹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认真做好统战、关心下一代工作。从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监管,提升党员干部服务质效。打造机关党建品牌,积极开展“广元新征程、自然当先锋”主题活动,统筹推进组织工作“大比武”“三大奖”评比活动。

(3)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引导干部树立职责意识、形象意识、危机意识、服务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抓实为民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细化“三张清单”,建好“三本台账”。抓反面典型示警,强化廉洁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日常监督,加强问责问效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作用,建立健全《地灾项目管理办法》《信访事项办理制度》等规章办法制度,制定并实施“五定”工作方案,落实受理事项督查督办、双月重点工作报告、干部出勤抽查、工作成效检查等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和差异化目标绩效管理,切实转作风、强效能、促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和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4)进一步抓实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4321”精准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配合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抓好执纪监督。全力做好系统专项巡察工作组织保障,持续推进规划领域系统治理、“窗口腐败”专项治理、营商环境系统治理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常提醒、常警示、常敲打,促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做到转作风、强担当、促发展。

(5)进一步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统筹用好职务、职级相关政策,充分激发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开展好综合知识“大学习”、自然资源业务知识“大培训”、自然资源“大走访、大调研”等各级各类学习教育培训,切实做到抓自学有系统安排、抓业务培训有重难点,抓考核坚持将问卷考试与工作业绩考核相结合,高质量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2.突出绿色发展,高质量保护自然资源

(6)严格耕地保护。一是管住现有耕地保存量。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建立县、乡、村、组、户“五级”监管体系;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强化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加大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密度和日常监管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等4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巩固深化“大棚房”、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成果,完成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做好2022年度卫片执法下发图斑现场核实及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公开查处、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二是开源挖潜扩增量。改进和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完成补充耕地项目整改验收、项目备案整改工作;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力度,启动实施8个省地方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亭子镇浙水乡土地整治项目,预计新增耕地450亩;加快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五龙镇、岳东镇等19个项目,新启动实施黄猫垭等5个项目,预计实现挂钩节余指标3500亩。三是恢复补充提质量。高质量做好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及各类复垦地块的后期管护利用工作,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切实可行的耕地恢复补充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耕地恢复工作。

(7)规范矿产管理。全面完成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根据审批情况和县内需要,拟新出让页岩矿3宗以上。进一步落实基层管理干部包矿制度与巡查制度,紧盯矿产资源领域私挖滥采等重点乱象线索,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斗争,打击“沙霸”“矿霸”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抓好储量动态监管、勘察开采信息公示等其他阶段性日常工作。

(8)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一是结合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抢抓早春时节复垦复绿,做好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督促指导编制新出让矿权绿色矿山建设方案,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做到建矿即规范。二是持续深化采矿区环境治理,督促矿山企业配齐环保设施,严格落实堆料覆盖、湿法作业等环保措施,同步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小石材生产厂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持续推动石材加工小作坊进园区工作,规范石材领域生产经营。

(9)做好资源调查与资产管理。完成2021年年度变更调查,全面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动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3.优化功能布局,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10)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坚持底线思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在统一底板上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做到“数、线、图”一致,按省市要求划定“三区三线”。

(11)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一是着力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和县域经济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资源投放,力争在12月底前取得规划编制成果批复并组织实施。二是做好做实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主导性和乡镇的主动性,将规划编制的规范性和千差万别的现状需求相结合,分三批次招标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并陆续启动实施陵江元坝片区和歧坪片区、龙山文昌片区和东溪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形成初步成果。三是适时启动村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按需应编尽编”的原则,围绕现代园区建设、乡村振兴项目落地等需求来推动村规划编制,计划编制40个村规划。

(12)全面实现“一张图”。在联网试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省、市、县联通,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网上备案和相关行政审批高效顺畅运行。

4.强化服务保障,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次收件、一次办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全程在线”“领办、代办、专办、一网通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全面提升为民为企服务质量。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主动对接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对规划选址、用地指标、用地报批、土地收储、土地供应等环节提前介入,并全方位“一跟到底”,避免或减少出现“项目等地”的情况。加密召开规委会、土管会等会议,缩短规划审批、供地审批时间。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重大项目存在的问题,推动绵苍巴高速、亭子灌区、县城至歧坪快速通道等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14)全力保障土地要素供给。一是统筹用地需求。主动征求县级部门和各乡镇的意见,并结合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制定并实施2022年土地报征计划、土地收储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方案。二是加快土地报征。提高土地报批组卷质量,盯对土地报批进度,积极向省、市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00亩。三是依法征地拆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江南中学、百利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全年储备土地总面积9336.95亩。四是多途径灵活供地。启动县城区及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发布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加大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全年通过招拍挂、协议等方式供地500亩,实现土地出让合同价款30000万元,保障丁晴手套生产线项目、百利干道等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土地供应。在法规政策允许前提下,灵活供地方式,打好临时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和低效利用建设用地组合拳,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土地供给。

(15)努力完成财政非税收入。一是加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积极对接指标需求地,加快浙水等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交易,合计1026亩;联系眉山市仁寿县加快指标款回笼,争取到账资金30000万元。二是严格按照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依法依规征缴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罚没款等非税项目费用,妥善做好土地闲置费、土地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力争实现土地收益40000万元,为财政税收的稳步增长打下坚实基础,为全县保发展、保稳定提供重要经济支撑。

5.守住风险底线,高质量保障安全稳定

(16)聚力地灾防治。严格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加快推进现有、新增和已销号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治理。压实责任,持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培训力度,全面开展预案点应急演练,着力推进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补助资金1200万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200万元,同时争取县财政兜底保障资金,力争实施隐患点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96个。

(17)抓严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牢记“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紧盯非煤矿山、自然资源系统工程项目施工、机关办公用电用气、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细化安全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整治活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8)做细信访维稳。做好自然领域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切实防范、降低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定期开展征地拆迁、权属纠纷等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对信访事项及时研究、快速处置。主动约访、积极下访,随时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和行踪,认真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市局业务、资金、政策支持,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等工作,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公示公开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等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读,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合理维权。完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6.夯实民生基础,高质量服务企业和群众

(19)提速办理不动产登记。巩固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改革成果,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延伸至全县所有银行、预告登记延伸至在苍企业,力争在全县31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受理点;添置自助打证机、双面高拍仪等硬件设备,推进自助服务,提升登记便利度;压缩办件时间,实现90%的件当场办结;靠前服务,实现新楼盘交房即交证达到60%以上。

(20)稳妥处置涉建遗留问题。围绕涉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深入研究现状、成因和政策。以群众办证为目标,勇于担当作为,奋力攻坚克难,坚持部门会商、集体决策,敢于打擦边球、善于打时间差,着力化解木材加工厂项目、陵江法庭棚改项目等遗留问题,积极配合县处信办化解涉建领域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回应”。稳妥处理2020年7月以前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房地一体”登记问题。

(21)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落实《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统筹派出8名工作队员、95名帮扶干部做好4个联系村的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做到驻村帮扶力量不减,帮扶力度不减。积极为帮扶村提供产业发展资金,用于发展猕猴桃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22)积极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从维护争议双方共同利益出发,以现行法律法规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受理、调查、调解、处理等程序,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1277.0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85.6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849.8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收入预算11277.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35.48万元,占3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9.62万元,占20.4%;其他收入5341.94万元,占47.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支出预算1127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1.2万元,占18.4%;项目支出9205.84万元,占81.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35.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56.3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6191.7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9.6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5.4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85.64万元、农林水支出16.7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36.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9.6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15.0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4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73.73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16.73万元,占0.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05.95万元,占82.9%;住房保障支出152.98万元,占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6.01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24.18万元,主要用于:县自然资源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7.2万元,主要用于:县自然资源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70.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0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41.5%。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苍溪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县自然资源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6.6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1.15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自然资源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自然资源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自然资源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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