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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30 来源: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拟订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作。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拟订应对经济全球推动我县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苍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4.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牵头协调职责。牵头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指导全县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拟订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6.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牵头推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7.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承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调查、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8.拟订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9.承担进出口相关工作。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相关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承担省商务厅下放的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的职责。

10.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县对外援助任务。

11.承担组织协调涉及全县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全县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12.承担会展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博览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全县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会和经贸推介活动。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优化“一江两翼三区”布局,打造江南商贸服务业集聚核心区、江北传统服务业消费升级先导区、百利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区,不断完善城乡商业网络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临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精准对接上级资金投向,持续抓好财政资金争取;加快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省级特色示范街区创建;加快苍溪汽车文化小镇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汽车关联产业集聚集约示范效应;加快现代冷链物流园区项目、活禽屠宰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县域商贸服务业承载能力。围绕我县资源优势,对照商贸服务业发展短板,加大商贸综合体、星级酒店、物流园区、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康养等商贸服务业项目的招引,持续做大县域经济总量。加快“两上”企业培育,重点抓好吉布鲁餐饮、刘一手火锅等批零住餐规模个体户“个转企”工作,抓好四川恒和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慕爱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苍溪县地心引力文化娱乐公司、四川世纪鸿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苍溪县川西坝子餐饮公司、四川佳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临界”企业进统入库工作,力争全年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5家、规上服务业企业3家。

2.以市场拓展为核心,持续挖掘消费潜力。加快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升级版)建设,充分利用县特色农产品电商营销中心“主阵地”作用,积极搭建扩大内需促消费平台,高质量举办农特产品专场推介会、节假日促销等活动,打造消费热点,活跃消费市场,稳定城乡消费。建成重庆、兰州等农特产品直营店和销售专柜、专区,创建苍溪红心猕猴桃实体、电商官方旗舰店,发展“网红经济”、电商新零售,力争年实现电商交易额30亿元以上。支持企业参加“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活动,鼓励外贸进出口企业融入蓉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稳住和扩大发达国家市场特别是欧盟市场份额,促进全域营销。

3.以对外开放为重点,持续稳定外贸增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努力稳住和扩大发达国家市场特别是欧盟的市场份额,大力开拓东盟、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落实“一企一策”服务,重点加强食为天、乐视眼镜、艾力特电子、舒之恒鞋业等外贸企业培育,支持“出口转内销”、内外贸联动发展,鼓励外贸进出口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力争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亿元以上。

4.以东西部协作为契机,持续推动产品营销。紧抓浙江余杭区对口帮扶我县机遇,积极推进我县优质农特产品、工业品、旅游商品的营销推介。在阿里淘宝网设立苍溪特色产品销售专区,邀请浙江网红利用抖音、快手等平台对我县特色产品进行直播带货;积极推动浙江余杭苍溪特产馆高质量运营;推进浙江余杭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直采我县特色产品,促进我县优质特色产品进商超、进企业、进食堂,扩大线上线下销售,努力把产品变商品,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加快县域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217.6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62.30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97.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因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收入预算121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64.78万元,占7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34万元,占26.4%;其他收入31.49万元,占2.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支出预算1217.60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6万元,占23.5%;项目支出931.54万元,占76.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6.1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93.7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同口径减少229.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因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3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4.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5万元、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1.3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07.7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00万元,占7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10.15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占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70万元,占9.2%;住房保障支出21.11万元,占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79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1.21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7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15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1.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农林水(类)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农林水(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6.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6.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下降44%。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92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减少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款)事业运行(项):指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农林水(类)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农林水(项):指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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