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 接受县委深改委的直接领导,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
2.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开展调查和研究,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3.在县委领导下,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对全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
4.组织起草县委重大会议相关文稿。根据县委的指示,牵头组织起草县委部分综合性重要文件。
5.组织协调县级部门和乡镇,完成县委确定的重大问题或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县内外专家对我县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6.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做实做细政研工作。在学习提能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掌握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努力提高文稿写作的高度、精度和深度。在调查研究上,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县委主要领导关注的全局性工作开展基础性、前瞻性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与省、市智库的合作交流,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切实提升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在文稿服务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统筹协调、责任分工,积极参与全县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2.纵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在基础工作上,坚持改革“清单制+责任制”落实机制,确保明年实施的专项改革方案列入一项、落实一项。严格执行改革工作月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健全完善改革联络沟通机制。在试点推进上,坚持“四个一”试点项目责任制,铆定时间节点,完成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等改革事项。在重点领域改革上,认真谋划今年改革工作,紧盯解决突出问题。对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和系统谋划。稳妥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扎实推动阆苍南一体化区域协同发展。在基层改革创新上,鼓励引导支持基层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改革。积极推进涉及民生事项重大改革,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改革宣传上,强化总结提炼,着力在各个领域总结推广一批取得重大突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创新理论成果,指导改革实践取得新突破。
3.扎实开展定点帮扶。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东青镇蟠龙社区对口帮扶工作,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苍溪县委政策研究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县委政研室机关。
第二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中共苍溪县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政研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研室2022年收支总预算38.3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1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9.1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政研室2022年收入预算3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政研室2022年支出预算3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5万元,占76.5%;项目支出9万元,占23.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研室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3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1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9.1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政研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3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9.1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万元,占8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1.01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2.13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4.1万元,主要用于:县委政研室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县委政研室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如:专题调研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研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政研室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政研室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委政研室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委政研室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55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委政研室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委政研室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委政研室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县委政研室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