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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30 来源: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 负责制定全县地方志编纂方案及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

2. 负责协调各办事处、乡(镇)和县级单位(系统)部门志、行业志编(续)修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并担任其业务指导,协助评审和出版发行工作。

3. 收集、整理、保存、释译古县志,使之为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4. 负责收藏、整理、开发地方文献及全县志、鉴、史等地方文献的归口管理工作。

5. 负责全县地情资料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建立苍溪县情信息数据库,为各级党政机构及社会各界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地情信息服务。

6. 承担《苍溪县志》续修的组稿、总纂、审定、出版等业务工作。

7. 负责《苍溪年鉴》的组稿、编纂、出版、发行工作。

8. 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行业)年鉴编写,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9. 开展地情研究和方志学术理论研讨,参与方志编纂经验交流,培训修志人员。

10. 推动新方志、年鉴的发行和续志(鉴)用志(鉴)活动,充分发挥志(鉴)书资政和经世致用的作用,积极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

11. 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2022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省委、市委、县委党代会精神,坚定政治立场,写出精品良志,留存青史。

2. 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工作

(1)积极协调县委办、县政府办,安排部署《苍溪年鉴》(2022卷)编纂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乡镇、县级各单位检查辅导年鉴资料编写、材料报送工作,精细安排干部职工开展年鉴编纂校改工作,全面完成年鉴出版任务。

(2)积极协调检查辅导培训乡镇、部门、村(社区)开展乡镇志、部门志、村(社区)志编纂工作。2021年11月,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了乡镇志、部门志、村(社区)志编纂工作,接着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印发了贯彻落实的参考辅导材料。2022年,县地方志编纂中心组织安排干部职工,采取上门培训指导方法,手把手辅导编纂人员编写编纂大纲,设置篇、章、节、目,规划志书架构,指导行文要点、注意事项,同时通过电话、微信、QQ,设建工作群,及时解决编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编纂工作顺利开展。及时组织检查督促,组建检查督促工作组,及时了解各乡镇、县级部门、应完成编纂工作的村(社区)工作开展、编纂委员会成立、编辑部组建、人员和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实时通报编纂工作开展和进展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及时组织志书审定,对已完成并经过初审的志稿,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开展评审,提出审改意见,修改后完成终审工作,发给出版审批书出版发行。

(3)积极开展地方志服务工作。及时向新赴苍工作的县级领导送县志及其他地情资料,向新申报的各类建设项目提供地情资料和咨询服务,在帮扶的陵江镇凤凰村文化室设置地情资料柜,陈列县志和年鉴等书刊,烘托文化氛围,推进文化振兴。

3. 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

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完成广元市委党史研究室(广元市地方志办公室)志稿、报表、信息报送以及省地方志办公室志稿报送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苍溪县地方志编撰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03.67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1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0.1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0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0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万元,占86%;项目支出14.48万元,占1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存在拨款收支总预算103.67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0.1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6万元、农林水支出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6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98万元,占8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万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3.06万元,占2.9%;农林水利支出0.98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6.21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志编纂中心开展县志、年鉴编纂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地方志管理工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3.48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县地方志编纂中心驻村帮扶工作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8.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较)2021年预算下降60%。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较)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下属1机关1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1万元,比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地方志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地方志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地方志编纂中心开展县志、年鉴编纂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地方志管理工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地方志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地方志编纂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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