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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30 来源: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政处罚权及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交通运输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权及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履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3.负责行使县经信局、县商务经合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3个部门和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县住建局建筑装饰装修和城镇民用燃气管理方面的工业和信息化(包括食盐、电力和成品油、节约能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商务和经济合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建筑装饰装修和城镇民用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4.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智能化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5.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和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8.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

10.参与县人民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11.负责配合各行政部门重点工作、行业整治等活动。

12.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

13.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报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牵头做好城乡环境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以“创国卫”为契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大力实施“清洁城市”攻坚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和公共区域药物消杀,阻断病媒生物传播途径。整治工地扬尘、运输车辆沿街抛撒滴漏、餐饮油烟污染。二是联合打好“城市整容”攻坚战。持续开展城市乱象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政设施改造农贸市场提升等创卫工作。整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违法搭建、广告乱贴等行为,严格做到“坐商归店、摊点归区、农贸归市、停车归位、广告归栏”。三是积极推进“亮化美化”攻坚战。强力治理城市牛皮癣,清理破损广告,净化建筑物立面,保持市政设施完好、干净整洁。

2.提升城市市容观瞻水平。紧盯精细化管理要求,制定出台《苍溪县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推动城市管理标准一体化,常态长效管理,持续改善城市市容市貌。以疏治堵,化堵为疏的原则推动废品收购、花卉苗木、汽车维修冲洗等专业市场规划,划行归市。构建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有序、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管理新格局。分步有序推进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治理,因地制宜,以绣花的功夫精雕细琢,每年打造一条“示范道路”一条“示范街区”。

3.提高综合执法管理效能。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厘清部门职责和管理边界,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强化执法协作和部门协同,探索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升管理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和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记录”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标提标,推动执法标准“趋同化”、检查“协同化”,城市管理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努力打造城管执法“一体化先行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苍溪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230.4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6.7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收入预算1230.4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76万元,占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4.36万元,占97.9%;其他收入4.35万元,占0.3%。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支出预算123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96万元,占89.6%;项目支出128.50万元,占10.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6.1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2.3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0.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4.3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2.84万元、农林水支出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4.3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34.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奖励性绩效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3万元,占5.1%;卫生健康支出30.26万元,占2.5%;城乡社区支出1041.08元,占86.5%;农林水支出7.53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63.56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1.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0.26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46.50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公务员(参公)、其他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2年预算数为394.58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包括机关工勤、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和案件办理、执法设备运行维护等专项业务工作。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位7.5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以及驻队员的生活保障补助。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3.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1.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77.8%。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较2021年预算增长85.2%。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4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巡逻、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80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收缴的由财政代管的保证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以及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在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中,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以及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保障补助。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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