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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30 来源: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关闭本页

202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苍溪县住建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将法治建设的要求贯彻于住建领域工作始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转变优化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坚持“能并则并”原则,继续牵头深入推进我县施工许可和联合验收工作。

(1)加强工程建设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应用。根据“对外一个窗口,对内一套系统”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原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将“一张表单”和“一套材料”集成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对企业提交的同一份材料实行共享,同一部门、同一阶段的审批事项已按照“能并则并”原则办理;同一阶段不同部门的审批事项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与挖掘占用道路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实现联合验收,大大节约了审批时间。全面启用四川一体政务服务平台,指导区工改办成员单位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系统的应用工作,全县新申报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统一入口办理行政审批业务。

(2)不断完善制度流程。定期向市工改办反馈“全流程、全覆盖”审批和数据共享质量等情况。全面实现清单制管理,一次性告知。县行政审批局牵头,会同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等工改成员单位,针对县发改局已立项或备案的项目,各成员单位列出项目的审批清单由县行政审批局一次告知业主单位,同时,在政务大厅醒目处摆放审批流程图,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公示办事指南和所有申请材料。

(3)全面告知承诺。全面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内容,明确适用范围、申报要求、办理时限,通过网络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推进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动态更新,与当事人签订告知承诺书,把告知承诺做深做实。

2.创新监管方式。我局坚持宽进严管,不断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传统监管模式,积极探索、推进多种安全监管新模式,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1)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5项,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市场主体97个、执法检查人员25人,对“两库”实行动态化管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聚焦重点领域,2021年度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共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6次,抽查事项15项,抽取市场主体52家,录入公示52家,抽取事项全覆盖,抽取市场主体比例达53%。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四川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发布公示抽查结果,做到公示率100%。同时,将“双随机”抽查情况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倒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生产经营。

(3)严格执行信用联合惩戒制度。严格落实诚信管理相关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充分发挥好“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联合惩戒和警示作用,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建筑施工相关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关人员,根据《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的规定实施惩戒。2021年,对存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建筑企业进行诚信扣分2家,对违规进行招标投标招标代理企业进行诚信扣分1家,对存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个人进行诚信扣分1人次。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内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对照“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四项清理重点,对我局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和执行的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公平竞争全面自查清理,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2021年度共审查文件74份,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共3份,经审查符合标准的3份。接下来继续按照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要求,定期进行内部文件自查,自行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化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1年,无越权发文、超量发文、违反制发程序等现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暂行条例》,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公布公开、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法定程序。我局推进法律顾问规范管理,聘请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四川鉴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开展普法讲座等其他法律事务,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向党组请示报告制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经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加强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的,依规定组织开展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合法性审查与执行监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建筑施工领域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施工项目,认真抓好动态监管,持续开展日常巡查和各项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未报先建施工、违法转包分包、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建筑起重机械办理告知手续擅自安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不断加大执法力度。2021年以来,共对2家建筑业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万元。

2.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同一网上考试制度,目前我局共有49人取得执法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有关人员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要求,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从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维护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照事项清单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的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按规定将执法清单事项和案件办结情况在四川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和苍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二是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通过执法文书、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局法制股对重大行政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及适用法律进行初审后,提交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和法律顾问“把脉”。今年,局案审委员会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5件,确保了案件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证据充分,自由裁量适当。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1)落实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每季度组织辖区各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参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生产警示提醒;二是针对“9.8”广明国际二期一般高处坠落事故,12月17日,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对四川广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提醒敦促函”,提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等要求。12月18日,我局对四川阆中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警示约谈督促落实《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明国际城二期“9.0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强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宣传。通过各质量安全监督室所属建设工地微信工作群转发了"建筑施工安全警示教育片-高处坠落篇""多起塔机事故又为施工安全敲响了警钟"等链接32条,引导各从业人员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印发了《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涉建领域重点信访问题包案调处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积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预警监测。目前,我县金湾国际、汉昌国际、国际商贸城等3个问题楼盘正在有序化解。金湾国际项目变更项目管理人,更换了施工单位,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恢复正常施工;汉昌国际项目违反设计施工,因监管不到位,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两人;国际商贸城项目进入破产程序,调整项目业态。严格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和要求,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1年,我局共收到679件群众诉求,其中“12345”热线平台331条;群众来信99件,纪委转办件16件,省平台67件,书记县长信箱66件;网络舆情件82件,网格化平台3件,县级人民留言5件,县级问政四川2件,现场接访220余人次,按期回复率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保障社会稳定。

2.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答复和举证制度。2021年,我局被行政复议3件,针对复议事项积极向复议机关作出答复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经复议机关审理,3件均作出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2021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诉讼案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认真执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违法行政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通畅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完善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的配套制度。健全完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处罚的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工作,我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但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仍不够高,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进行书面述法述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继续依法全面转变优化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和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政府管理进一步转向宽进严管,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造成不利影响的,依规定组织开展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

三是认真抓好学习培训。继续实施年度学法计划,及时开展新颁布、新修订的政策规章和法律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自觉运用法律知识执政的能力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法治创建工作意识。加大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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