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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31 来源: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打印 关闭本页

202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将法治建设的要求贯彻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印发《开展“五大行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全民普法“八大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科室,抓好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大学习和宣传,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深入谋划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奋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再上新台阶;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计划并严格实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法计划,截至目前,集中学法12次,组织开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1次;三是深入持续推进“法律七进”,组织执法人员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宣传到社区、学校等,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共计到同心广场普法宣传3次,市场周边普法教育3余次,学校周边普法1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

(三)加强法制体系建设。动态调整行权清单,确定行政权力160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143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制发《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修订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适用。

(四)健全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建立法律顾问机制,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列席重大行政决定集体讨论会议,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案件核审2次;二是建立会前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坚持会前学法,按照学法计划每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共计会前学法12余次;三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严格执行我局配套制定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治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须集体讨论通过,全年共召开4次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积极完成执法证的新更换以及执法证件年度验审工作,实行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规范案卷的归档和整理;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理清单位权力事项清单,利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公示,优化工作流程,全年办理审批事项69件,行政审批全程网办100%,材料精简率70%,时限缩短90%,实现“最多跑一次”。

(五)积极开展执法务培训。我局深入推进“改革大落实、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活动,力推菜单式法制审核,打造“教科书”式执法模式,开展综合执法业务能力培训,增强执法人员对法律的学习理解和适用能力、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增强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2021年,我局开展8次系统执法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菜单式法制审核规程、案卷交叉评查等。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旧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执法改革进展缓慢。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晰,推诿扯皮现象较多,且职能划转后无执法人员划转,我局目前共行使160余项行政处罚权,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二是创新举措有待增加,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作出亮点。三是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管理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完善,在前期对新领域进行执法时,对于现场勘查要点乃至法律法规适用方面都需要加强指导,对于部门问协作机制,大多停留在文件上,未真正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创新力度,执法体制不断完善。按照现代法治的要求,创新思维和理念,高标准、高质量创建一套综合行政案件办理的规范模式,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要有新突破、有新亮点。

(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谁执谁普落地落实。要加大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新组建机关的全方位认识;对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三)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升素质强化意识。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加大业务培训,提升队伍能力,提升办案水平,进一步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观念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从制度入手凝聚行政执法整体合力。行政管理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建立案件移交制度。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有职责权限之外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建立公安保障制度。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擅自拆封或者使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封的场所、设施、作业工具、物品等违法行为,协调公安机关落实必要警力及时维护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五)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保障综合行政执法管理长效化。要树立“精细化”的城市管理理念,全面实施分类管理、错时管理、网格化管理等先进的城市管理模式,保证现有管理资源在力量、措施、时间等方面同步到位,使管控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针对我局执法工作特点,认真探索加强执法工作的协调和衔接的方法路子;针对执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组织交流,力求有成果,有新的突破。



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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