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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3-31 来源: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体检、考务、考籍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2.负责按规定征收、使用和上缴全县各类招生考试费用。

3.负责全县各类招生考试数据统计与信息发布。

4.承担县招委、县自考委和教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招生考试保障水平 

(1)进一步完善县招考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县招考委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协调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治理考试环境、维护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主体责任。

(2)进一步提升招生考试保障水平。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监督到位。强化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城管、交通、交警、电力等部门联动,彻底整治考试环境,开展好“五大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招生考试平安顺利。

2.积极应对疫情,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控 

各地各校要坚决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情绪,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强与卫健、疾控等部门沟通协商,完善各类招生考试防疫方案,准备足够的防疫物资,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确保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不因疫情影响考试。

3.严格招考管理,切实保障招生考试公平公正 

(1)强化报名及资格审查。考生基础信息(含考生身份、面颊、指纹、体检、志愿、录取信息,考点、考场、考务人员信息等)采集率及准确度达到 100%,依法严格审核验证,确保准确无误。切实做好“专项计划”考生“双籍”(户籍、学籍)审验工作,组织实施好考生信息化体验工作。

(2)加强考风考纪教育。重点做好对《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使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自觉遵守考试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30 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切实保障招生考试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加强招考队伍自身建设。继续开办招考工作人员业务大讲堂,定时定期定人定专题举办讲座,不断提高招考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策可靠、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省、市领先的招考队伍,为高考综合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4.细致组织招生考试,严把考试安全关 

(1)扎实实施招生考试。精心编制《苍溪县 2022 年“两考”工作方案》,对组考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查漏补缺,规范考试流程。严格人员管理,选聘思想品德过硬、作风正派、业务娴熟、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承担关键岗位工作。对所有考务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加强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安全保密意识,严格监督管理,从严追究违反安全保密和招考规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立健全招生考试工作应急预案。科学编制各类招生考试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到临危不乱、有效处置,确保试卷、施考、考生和考务人员安全。

5.强化招考宣传,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宣传。各地各校要树立“以考生为本,为考生服务”的意识,建立高考考生与高校、中考考生与高中阶段学校线上线下沟通平台,及时准确传递各类招生考试政策,特别是宣传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和办法。

(2)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组织重点高职院校、重点高校来苍集中开展各类招生政策和计划宣传,为考生填报高职单招、高考志愿提供指导,组织实施用好“专项计划”“强基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惠民政策。

第二部分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06.94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0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初二和高二学业水平考试与信息技术考试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06.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万元,占4.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4万元,占35.4%;事业收入64.1万元,占5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0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7万元,占30.3%;项目支出74.57万元,占69.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84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万元、农林水支出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84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3.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0.33万元,占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33万元,占3.5%;农林水支出0.98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2.55万元,占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5.33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包括考试考务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帮扶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66.7%。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驻村帮扶工作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人员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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