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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31 来源: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202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将法治建设的要求贯彻于人社工作始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培训,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健全局党支部学习和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把宪法、人社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支部和局务会学习内容,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学法教育。二是开展两期系统性岗位大练兵培训,从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文明执法等七个方面培训,所有参训干部执法理念和能力大幅提升。

(二)深化普法宣传,法治人社建设高效推进。一是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全面实现人社法律法规政策进机关与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的无缝对接,基本形成与人社工作依法治理相适应的外部法治环境。二是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与普法相融合、相促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案例指导、社会宣传作用。

(三)持续简政放权,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推行“一网通办”和“一窗通办”相结合的办理模式,推出秒办事项12个、即时办结事项88个、限时办理16件,较好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指导32家企业健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现场整改26个问题,限时整改8个问题,用人单位工作管理制度更加规范。三是主动对接发展困难的民营企业开展社补、岗补和贴息贷款等人社扶持政策的协调协办,通过个性化延伸服务,较好地促进民营企业的壮大和发展。

(四)严格行政执法,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全过程进行执法记录、法制审核、执法信息公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定工资支付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化解责任人、包案领导,成功化解遗留问题12个。二是开展年度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工作,分别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评定5家企业为A级劳动保障诚信企业。三是严格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有2家企业经被列入“黑名单”,目前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四是提高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认识,成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与公、检、司、法等部门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及时向县公安局移送苍溪县圣九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有效保障劳动者工资全部兑现。

(五)加强执法监督,执法责任较好落实。一是推进各类人社行政执法相互协作、有效衔接的联动机制,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劳务派遣年度审查、“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均实现有效整改。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及资格考试工作,共有9人通过四川省依法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三是扎实开展案件评比,选送的《四川华仆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报酬案》和《成都金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童工案》2宗案件被市人社局评为劳动保障监察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够,面对日益增多的群众诉求,执法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影响执法工作质效。

(二)应急处置能力不强。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幅度提升和微博、微信、贴吧等自媒体快速发展,促使群众法律意识、维权热情不断高涨。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我们工作人员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相对薄弱,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舆论导向的把控等方面能力经验比较欠缺,造成在纠纷调处、监察执法和公共服务经办时工作效率低下,群众满意度不高。

(三)信息壁垒尚未打破。由于技术支持、部门间沟通等局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速度较慢及共享效率不高,影响经办业务优质高效。比如个别企业经营发生异常,企业地址联系方式均有误,部分企业已搬离原经营地址或注销等,由于信息共享难,信息动态调整不及时,影响就业政策实施、社保参保缴费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有效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到“三个加强”,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行政诉求依法受理。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健全诉求救济机制,对群众提出的行政诉求,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实行集中登记受理、一次性告知、内部转办和一对一答复制度。二是加强依法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公开。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审查认证管理,把住行政执法证件“入口”,畅通行政执法人员违纪出口。

(二)强化“三项职能” 推进执法监督。一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建立行政复议建议制度,坚持纠错与解决行政争议并重。逐步推行行政复议台账、案例研讨分析和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制度。二是强化依法出庭应诉职能。在局系统甄选具有法律工作和学习背景的干部及聘用的法律顾问组成法律事务团,配合做好本部门、单位有关诉讼案件的答辩工作,积极开展应诉工作。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明确监督范围、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及全面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三)优化三个机制推进行政与司法联动。一是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要求,建立与公检法司等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无缝对接。二是优化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在重大复杂疑难行政行为做出前,邀请审判机关提前介入提供法律建议,特别是涉及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充分,征求审判机关的意见。三是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民事审判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化解联动机制,在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过程中,加强会商合作,建立仲裁机构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和运用证据制度。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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