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苍溪县税务局认真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市局党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效能,将法治建设的要求贯彻于税收工作始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法治建设常抓不懈
1.坚持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县局党委始终坚持把税收法治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将依法行政理念融入税收工作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依法治县的各项重点任务,对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制度机制建设等,切实把税收事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了从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税务人员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税收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2.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决防止虚收空转、寅吃卯粮,恪守依法征税原则不动摇。一是确保高质量完成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全年入库税费收入229,751万元,同比增长31.04%,为苍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减税降费惠民有感。把落实好减税降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享尽享,全年减免税费60,860万元,同比增加21,280万元、增长53.76%,惠企纾困成效明显,有力助推苍溪市场主体稳定发展。
3.严格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局全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等组织机构,严格遵循《全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全面依法行政(依法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全年主持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例会4次,重点解决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多个专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并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强化法制教育,提升素质常抓不懈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苍溪县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依托会前学法、“法律七进”、青年干部理论学习等,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理论水平。
2.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增强法治意识,树立依法治税理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一竿子插到底”视频培训、“岗位大练兵”、学习兴税专题测试等,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税收政策、减税降费规定及法律相关知识;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局、市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通过外出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2021年我局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也无一起税务干部插手具体案例处理的违规情形发生。
(三)强化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常抓不懈
1.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线上公示,办税服务场所公示栏、LED显示屏等线下公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聚焦重点事项,深化政务公开。围绕“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税制改革及机构改革等重大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明确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落实。二是全面推行音像记录,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音像记录设备,全年共采集音像记录26条;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年共开展法制审核5次,均经过法制审核委员会,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委员会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的决策作用,切实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进一步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2.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组织5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统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3.严格执法监督考核。一是认真完成总局、省局、市局以及重庆特派办下发税费政策落实情况、现金税费征缴、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等疑点数据的核查,现已全部核查整改完毕;二是对执法过错情况属实的责任人,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三是针对屡查屡改屡犯的执法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开展执法风险提醒提示,以减少执法过错。
(四)强化法治宣传,普法工作常抓不懈
1.抓实税费宣传辅导。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一是全面拓展“非接触式”,以电子税务局为载体,采取全程网上办、远程辅导办、免费邮寄办等服务措施,坚持“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的标准,不断压缩办理时间,实现“尽可能网上办”;二是建立税费服务支持中心,大力推广、激活征纳互动平台,在线开展疑难解答、远程辅导、办税审核等服务;三是创新开展“办实事·送春风”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四是针对有涉税(费)需求的民办学校和企业,组建社保非税宣传小组开展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专题宣传活动。
2.扎实开展宪法宣传。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活动主题,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的法律需求,开展了宪法进“枫桥式税务分局”活动,邀请四川达权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县税务局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讲解。重点介绍分享了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亮点、热点。
(五)强化创建工作,平安建设常抓不懈
2021年,我局把“赓续红色血脉,建设红色枫桥式”税务分局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税费征管方式转型升级”为契机,着力打造既有“枫桥经验”共性、又体现苍溪红色基因的特色品牌的“枫桥式税务分局”。经过全局上下的艰辛努力,2021年11月29日,苍溪县税务局东溪税务分局被省税务局、省司法厅命名为首批“枫桥式税务分局”。这是全市首个被命名的“枫桥式税务分局”,为“平安苍溪”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水平方面还有待提高;二是在税务司法协作方面,信息互通不及时,导致仅能在纳税人资产拍卖过户需要缴纳税款时,才能了解案件情况,严重影响了税务申请强制执行或申请参与分配的权力;三是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宣传方式不够创新,宣传内容、宣传对象比较笼统,导致宣传效果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工作基础,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落实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全面推行音像记录,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继续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严格规范约束执法人员合法合理行使处罚裁量权;三是充分发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作用,定期收集、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确保税费优惠政策高质量落地生效。
(二)创新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探索受众面广泛、实效性强的多媒体宣传平台,传递新政策,让宣传走进百姓生活;二是拓展宣传内容,形成以税政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辅的模式,创设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形成常态、长效的宣传机制;三是探索个案宣传模式,针对有需求的纳税人、缴费人,定制“私人宣传方案”,解答疑难问题,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三)注重部门协作,构建精诚共治格局
积极与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联系,部门协作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共同推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建立良性互动,探索推行司法和税务的信息互享;二是落实执法联动,规范申请强制执行或申请参与分配流程、文书,保障税款应收尽收;三是落实破产清算府院联动机制,依法保障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职责行使。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苍溪县税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扎实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理念,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苍溪县税务局
2022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