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水利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水利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节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资源信息、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4.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5.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堤防建设;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及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小型水电站管理。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宣传、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预防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承担苍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排涝、抗旱工作;按规定负责江河湖泊和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县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指导全县重大水利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全县“543”发展方略,以抓党风廉政建设为头等大事,持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工作。推动百利堤防、乐园水库引水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项目建设。化解一批重大涉稳信访事项,强化常规工作推进和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1.加强廉政建设,强化教育监督。按照水利工作“1311N”工作思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4321”精准监督工作,加强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扎实推进招投标系统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摸排廉洁从政、招投标、项目审计、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问题,查找漏洞,确保资金安全、施工安全、工程安全、财产安全和人员安全。
2.储备资金项目,奠定发展动力。谋划工作发展的前瞻性,掌握水利项目投资方向和动态,把握机遇抓好水利项目的储备,积极联系对接省厅,力争有更多的水利项目向苍溪倾斜并落地。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建设一批水利设施,提升东河防汛救灾能力。
3.狠抓项目建设,夯实水利基础。一是继续推动2021年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二是完成2022年“三年验收行动”16个项目验收工作。三是完成龙狮水库、黑山水库抗旱水源工程和苍溪县中小河流治理(龙王、元坝、桥溪)的项目完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四是完成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金花-百利—解放坝堤防工程建设任务,年底完成合同验收。五是加强同省市的配合,确保亭子口灌区2021年3月前开工建设。六是以完成乐园水库蓄水验收为契机,全力推进退出销号工作;快速推进乐园水库引水工程I期建设,全力实现引水工程两年工期一年半完工。七是全面推进苍溪县东溪镇盐店沟山洪沟治理项目、苍溪县东溪镇东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力争开工。九是持续抓好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十是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
4.加强统筹协调,强推移民工作。加快推进亭子口水利枢纽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工作。加快推进乐园水库雍河引水枢纽和引水一期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积极配合项目法人做好苍溪航电枢纽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移民后扶人口动态管理,坚持一卡通阳光审批;严格后扶项目实施管理,把移民后扶政策落地落实。
5.持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争做项目投资开门红,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报数3500万元。启动苍溪县元坝镇、唤马镇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水利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苍溪县水利局机关。
第二部分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1485.0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187.9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331.92万元,是人员变动减少,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逐年递减10%)。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收入预算11485.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877.79万元,占59.7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0.05万元,占15.2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万元,占17.40%;其他收入874.21万元,占7.6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支出预算1148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1万元,占14.66%;项目支出9800.95万元,占85.3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37.8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1035.1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331.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逐年递减10%)。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77.7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779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09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0.0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33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中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其他水利支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0.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74万元,占7.03%;卫生健康支出61.02万元,占3.47%;农林水支出1450.20万元,占82.40%;住房保障支出125.09万元,占7.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3.7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及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1.02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水利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及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02.68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671.58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管理站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贴、奖励金、办公费、商品服务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2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8.农林水支出(类)脱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及队员帮扶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25.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实为末执行车改的事业单位租车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较)2021年预算下降48%。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较)2021年预算增长11%(实为末执行车改的事业单位租车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水利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水利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水库管理站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11%,实为末执行车改的事业单位租车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483.75万元,其中:移民补助支出483.75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水利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苍溪县水利局含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及24个事业单位,包括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河湖管理保护站、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苍溪县白桥水库事务中心、苍溪县闫家沟水库事务中心、苍溪县大洋沟水库事务中心等,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36万元,增加27.44%。主要原因是实行预算一体化将原二级预算单位乡镇水库管理站纳入苍溪县水利局一并进行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水利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水利局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水利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水库管理站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水利局机关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用于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用于乡镇水库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水利局、水库管理站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