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22-0500 | 关 键 词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4-01 |
文号 | 苍府〔2022〕23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苍府〔2022〕23号
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县政府无重大决策失误、无重大行政决定被撤销,全县“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宽严相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元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加强统筹部署。完成2020年度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综合目标考评,召开2021年度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制定《苍溪县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加强督察督办。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岗双责”,对全县115名党政“一把手”开展法治工作述职述责,认真梳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特色亮点和问题短板,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督察行动,最终形成督察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履行职能,持续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政府职责动态管理。印发《苍溪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个类别1136项行政权力;编制《2021年苍溪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苍溪县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对1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64个收费项目和7个涉企行政事业单位的19个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政策依据以及资金管理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印发《苍溪县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清单》,《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中的117项行政权力全部下放乡镇,下放《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中的40项行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32个县级部门、261项行政许可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事项75.6万件,满意率100%。纵深推进“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网上可办事项率提升至100%,全程网办率提升至99.86%;及时清理“隐性审批”“超时办件”,做到“应办尽办”,规范31个便民服务中心、8个便民服务站、454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便民服务体系。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际,召开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乡镇在落实“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公用企事业单位监管”“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力度”等4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和增量文件审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县共清理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它政策措施共142份。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
(三)坚持法治学习,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思维。一是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带头学法。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会议学法议题,分别组织县委常委会会议学法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7次,有效提升县委县政府决策的法治意识与能力;二是落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会议、中心组学法。始终将法治学习作为党委(党组)议会、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法、法律顾问说法、特邀专家讲法等方式,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民法典》、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专业基础;三是促进干部职工全员学法。将法治知识作为“周三夜学”、职工教育及干部自学的重要内容,着力引导干部职工学法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围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2期,轮训行政执法人员200人,有力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四)规范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深化律师直接服务县领导制度,与5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8名律师组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县政府提供“一对一、面对面”法律服务。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均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召开法律专家专题会67次,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研讨重大涉法问题22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42条。二是从严审查政府涉法事务。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针对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合同、重大信访矛盾等需经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2021年,进行涉法类文件法律审查35件,清理出不符合新的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性文件1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三是从严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
(五)严格规范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公正文明。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27个县级部门按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中公示工作。充分利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办案信息系统、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确保所有执法活动有据可查。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县有1130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2021年,共组织全县26个部门、28个乡镇共433名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通过率名列全市第二。第一批行政执法证件600个已基本发放完毕。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分四批次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现场抽取11个执法部门上年度(即已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共48件,并向相关单位发出5份整改通知书,着力发现、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理出典型问题10个,发放《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通知书》10余份,所有问题现已基本整改到位。
(六)牢守法治底线,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县建有县乡村三级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00余个。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加强涉疫矛盾纠纷调处,印发《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2021年,全县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2061件,调解成功率98.38%,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坚持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认真开展行政复议,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经现场审查不予受理16件,受理25件,已办结22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4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件、驳回复议申请人复议申请12件、决定终止复议3件);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今年以来,县政府参加行政诉讼7件,胜诉率100%。三是坚持依法信访、依法治访。大力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社会风险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置。统筹组织全县重大群体性聚集上访风险、建设领域遗留问题、突出信访问题“三张清单”专项治理行动。
(七)深化基层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强化“三治”融合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开展“自治立规”行动,完善《园区公约》《村规民约》《院坝公约》,云台村“三治并举 五美并重”(德治、自治、法治+物丰美、居秀美、家和美、村安美、人乐美)乡村治理经验得到司法部唐一军部长的高度肯定,五龙镇三会村以支部为引领、自治为主体、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的“一核引领,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得到省委组织部的高度认可并大力推广。我县社会治理和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激发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干部引导村民自治的能力和信心,提升了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二是开展法治惠民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按照新一轮乡镇改革统一部署,在现有31个乡镇设立31个司法所,并明确为副科级单位。通过招考、乡镇划拨、独立聘请等方式,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按照“应援尽援”原则,稳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持续落实案件质量回访制度,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47件,已完成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81件,挽回损失106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50人次。探索建立北京、新疆、宁波三个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既保障苍溪籍农民工权益,又有力维护驻地和谐稳定。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按照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总体要求,县乡村三级同步组织开展“农民工维权”“3.8”“促农民工返岗”“3.15”“综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日”等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县214个乡村振兴重点村持续开展“农民夜校”法治课活动,各帮扶单位、法律顾问和乡镇累计入村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0余场次,惠及群众15万余人。在全县214个乡村振兴重点村全覆盖建设法治文化广场、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高标准打造县城滨江路、云峰镇金石村、陵江镇群辉社区、东青镇东升村等法治文化阵地51个,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部门没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尤其是对市委、市政府第二次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重视不够,主动作为少、等待观望多,没有认识到该项工作“出错必追责”的严重后果。
(二)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包容审慎执法不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总体不高,执法过程中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执法过度等问题。各执法部门对新《行政处罚法》“首次违法、轻微违法可不处罚”“无主观过错可不处罚”等有关规定未落实。
(三)乡镇执法力量存在问题。各乡镇有执法证人员普遍偏少,执法权下放后涉及的农林渔牧等诸多方面的实体法极多,乡镇工作人员对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皆不熟悉,承接执法权后引发执法风险的风险极高。
(四)县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保障不足。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部分单位法律顾问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促发展、保稳定的重要抓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单位带头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一)压紧压实创建责任,全力服务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责任清单》《苍溪县开展“五大行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实施方案》列举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以“五大行动”为总抓手,全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
(二)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坚决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县政府常务会议将持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决杜绝违法决策。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用好律师联系服务县领导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队伍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三)切实深化简政放权,坚决做到全面依法履行职能。推进简政放权,编制公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下放乡镇”清单。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缩短办理时限,精减证明材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服务权力公开透明,制定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权力事项调整等系列配套。
(四)持续提升执法水平,坚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坚决反对、严厉打击违法执法、粗暴执法,切实防范杜绝执法矛盾上网闹炸。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积极探索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问题。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监管体系。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苍溪县司法局局长 王述群,0839-5222349)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