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群众工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群众工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
3.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信访工作,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4.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市以上越级上访和到县委、县政府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强力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把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逐案分析研判案情、明确化解期限、化解措施。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推进化解工作,确保3月底前化解50%、6月底前化解80%、9月底前全部化解。
2.攻坚化解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加强政策分析研究,着力推动解决房产建设、征地拆迁、集资融资、劳动社保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高度关注涉疫矛盾纠纷,完善快处快办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信访反映,稳妥化解处置政策性群体性问题。
3.深化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项工作小组,进一步发挥统筹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协调推动突出问题化解;全面推行在乡镇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推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压实乡镇一级责任,推动建立县领导联系乡镇信访工作制度,定期到联系乡镇(街道)接访下访、重要节点牵头或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处置工作、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4.积极推进信访事项多元化解。深入推进信访事项第三方评议工作,积极探索和优化社会多元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信访问题机制,研究适应不同形势、不同群体工作方案,不断优化评议程序、提高评议质量,促进“事要解决、人要息访”。推行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推广矛盾调处“阳光票决制”“村民说事”制度。推进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参与信访事项化解工作。
5.认真宣传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6.强化监督和责任落实。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坚决治理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等问题。落实中央“大督查”活动要求,按“四不两直”要求统筹开展实地督查、综合督查;开展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专项督查,重点单位、重要个案督查。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和“事要解决”。严格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群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县委群工局机关。
第二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中共苍溪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苍溪县委群众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群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群工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339.0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目标绩效、各类社会保险等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群工局2022年收入预算33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群工局2022年支出预算33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0万元,占64.26%;项目支出121.18万元,占35.7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群工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9.0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标,目标绩效、各类社会保险等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9万元、农林水支出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群工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0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9.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标,目标绩效、各类社会保险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41万元,占86.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9万元,占4.66%;卫生健康支出7.59万元,占2.24%;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占1.65%;住房保障支出15.71万元,占4.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8.57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群工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5.60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群工局开展信访宣教、网上信访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信访工作的项目支出。如:信访短信平台信息专项经费、信访值班工作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7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类)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交通生活及办公经费补助。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群工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7.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群工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44.44%。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群工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委群工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委群工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94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委群工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委群工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委群工局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县委群工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委群工局机关开展信访宣教、网上信访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委群工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县委群工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县委群工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