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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4-01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负责文电、会务、宣传、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印章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公文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调查研究、目标管理和内部督查,督促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的落实;负责拟订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人大、政协联络有关工作。

2.党建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机关党建、村(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行业党建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乡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班子建设、党组织换届和阵地建设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以及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交通管理)。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集镇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市场监管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各类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监督、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灾情核查上报和救灾款物的统筹发放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村容乡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申报和组织开展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指导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敬老院和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以及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儿童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以及养老服务;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边界管理,地名申报管理,门楼牌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国防教育、征兵和退役军人管理等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

5.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管理)。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畜牧、水产渔业)、林业发展和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及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本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化产业结构,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协助做好辖区内重点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的规划、培育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的指导、管理和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民负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及强农惠农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检查、上报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协调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扶贫移民等工作;负责促进和落实招商引资项目,承担经济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全乡重要项目编制、上报以及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

6.社会治理(信访和群众工作)。负责拟订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依法治乡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排查本地社会治理不稳定因素并提出稳控建议;负责专项维稳行动的开展和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的维稳工作;负责基层平安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协助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和重大疑难纠纷问题;负责禁毒、反邪教有关工作;负责建设综合网格,完善网格管理制度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畅通信访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信访人来访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承办直接受理的信访件和县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信访件;负责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负责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档案的规范管理。

7.财务管理。负责编制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决)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8.便民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医疗保障服务、退役军人服务)。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办理和公开等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便民服务分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各类政务和便民服务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畜牧兽医服务、林业、水利、乡猕猴桃产业发展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渔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等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经、农业技术培训推广、新型农用机械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屠宰检疫、林业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采伐、森林病虫害处置、森林防灭火、小型水利工程和病害水库整治、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水土流失的治理、防汛抗旱等各类涉农事务与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落实辖区猕猴桃、雪梨、中药材、健康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品种选育、技术指导和品牌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有关事务性工作。

10.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新村建设等事务工作;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建设事务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思想教育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服务工作。

11.农民工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就业创业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务工作,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坚定不移抓产业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完善水、电、路、气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常态化开展新风文明建设,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提质增效农业产业。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整治撂荒地,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健全以红心猕猴桃为主,小水果种植、中药材种植、生态养殖融合发展格局。突破发展肉牛羊产业,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猕猴桃溃疡病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

2.坚定不移抓项目投资,夯实经济发展根基,打造经济增长强力引擎

大力度抓实项目争取。加快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包装项目,围绕烟峰山文旅融合产业包装项目,围绕乡域内产业、交通、水利等包装项目。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期盼已久的青石沟大桥,争取年内改造升级月山片、烟峰片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持续开展干部“走上去、走出去”活动,充分发挥在外成功人士资源、人脉等社会优势,持续强化以商招商、精准招商。

大力度推进项目实施。强力保障绵苍巴高速建设。对争取到的财政项目,及时研究并公示公开,严格按程序实施,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将矛盾消化在乡村两级,营造良好月山氛围,为持续争取项目打下坚实基础。严禁为个人私利强买强卖,阻挠项目施工,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严禁乡村干部吃拿卡要干预插手项目,建设廉洁项目。

3.坚定不移抓生态治理,夯实绿色发展本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家园

强力推进生态保护。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争取项目投入,有效治理乡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用好用活公益性岗位。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全面落实林长制,突出抓好森林防灭火,压实护林员责任,实现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

强力抓好污染防治。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六大行动”,常态化开展以“清生活垃圾、清厕屋便池、清水源水体、清畜禽粪污、清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五清”攻坚行动,加大两个社区场镇清洁化建设,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

4.坚定不移抓民生改善,夯实社会保障基石,不断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持续办好群众满意实事。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农民工服务中心作用。各村(社区)建立完善农民工服务站。

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引导医疗全民参保,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扩大低保保障面,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库,实现对低收入人口信息的动态更新和检测预警。加大未成年人保护,认真抓好特困供养对象、高龄和失能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5.坚定不移抓风险防范,夯实平安月山底线,维护和谐稳定安全大局

筑牢生命至上健康至上理念,抓实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动摇,全面落实“四早”机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提升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信息化运用、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四级包保”制度,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监管,严格落实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坚持以底线思维抓实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有事来找我”信访化解处置工作,严格落实领导接访下访信访包案责任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依法打击非正常上访。充分发挥“雪亮工程”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红袖标”治安巡逻,持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防邪禁毒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平安月山”迈向更高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苍溪县月山乡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月山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苍溪县月山乡医疗保障服务站、苍溪县月山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苍溪县月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月山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苍溪县月山乡畜牧兽医站、苍溪县月山乡林业站、苍溪县月山乡水利站、苍溪县月山乡猕猴桃产业发展服务站)、苍溪县月山乡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月山乡农民工服务中心(苍溪县月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438.7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9.7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13.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438.7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6.15万元,占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2.51万元,占85.7%;其他收入90.13万元,占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43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29万元,占53.4%;项目支出670.5万元,占46.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8.6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39.6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23.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2.5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5万元、农林水支出47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2.5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33.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2.67万元,占47.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66万元,占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2万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25.65万元,占2.1%;农林水支出471.24万元,占38.2%;住房保障支出54.08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38.77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71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机关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单位(项)2022年预算数为41.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1.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4.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5.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9.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57.52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4.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8.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增加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下属1机关4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5.55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县级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机关开展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单位(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部门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月山乡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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