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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4-01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    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紧扣“五城融合”理念,强服务重配合,加快山水园林城市宜居区建设。一是大力践行苍溪“山水园林城市”新发展理念。围绕“一主两翼三副六单元”空间布局,推进老城片区“瘦身”、文焕片区“提质”、江南片区“北扩”,全力配合完成梨仙湖新区、棚户区、老旧小区、老旧街区改造等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颜值、城市品质。谋划推进县城主城区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破解小区物业管理难题,增强城市社区和楼院、小区服务功能。二是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建设。加快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配套,全力支持县城区三清小学、苍中校扩建、中医院康养园、梨仙湖文旅新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巩固镇属医院达标升级。完善老年服务中心、敬老院等公共服务功能。三是持续改善城乡面貌。持续开展实施“4+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积极构建最干净城镇、最干净村庄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快实施厕所革命和垃圾分类工作,大力管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完善村庄集镇建设规划,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撤并场镇和居民聚居点功能配套,推动农村居民就近就地城镇化。

2.抓牢“乡村振兴”主线,稳投资兴产业,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一是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对6个乡村振兴脱贫村支持力度,加快实施船山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实时对低收入户动态检测预警,实现产业帮扶、培训就业和遇困即扶全覆盖。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聚力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二是坚持项目拉动突破发展。坚持工业强镇,突出工业主导地位,依托临港经济区、古梁工业园区,力争年培育规上工业企业1家以上、限上商贸企业2家以上,完成年招商引资0.9亿元以上,实现以工业投资为主体的项目投资年均递增10%以上。聚焦主导产业和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深度谋划储备一批打基础、惠民生、管长远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大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协调服务力度,推动新的合作项目落实落地,深化企地共管,实现双赢发展。三是大力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构建现代特色农业“3+3”产业体系陵江版本,全面完成环嘉陵江特色产业带后续建设。按照“大园区+小庭院+小业主+小农户”思路,改造提升猕猴桃低效园、小水果老园,建成镇小水果专合总社和重点村分社。加快发展肉牛羊产业,启动县城近郊蔬菜基地建设,保障县城区及周边群众“菜篮子”,持续稳定粮油面积,全力抓好生猪、水产稳产保供。

3.坚守“风险防控”底线,抓稳定保和谐,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始终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深化物防、人防、技防,坚持网格化管理制度,做到“排查全覆盖,监管无死角”。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积极构建全民健康保障的“铜墙铁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社会公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二是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三必管”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巩固道路安全隐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三个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三是筑牢织密社会治理网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机制,扎实做好涉稳利益群体稳控化解和“八五普法”,最大限度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大力发挥“雪亮工程”、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三位一体专业化平台作用,实施村(社区)“慧眼工程”项目,健全联测联防联控机制,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

4.扛实“自身建设”主责,担主业促改革,全面加强基层建设。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强化镇党委统筹功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能力。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和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抓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全覆盖开展干部作风纪律整顿。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敢担当、勇作为,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二是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基层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和后备人才培养,开展常职干部集中培训,健全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下“四治”结合的治理体系,营造团结共事、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从严从实筑牢基层保障。督促落实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好“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不断增强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功能。三是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县第十八届一次人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性锤炼,办好民生实事,让“砥砺奋进开新局、创新实干谱新篇”意识入脑入心入行,进一步激发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为坚定不移实施“543”发展战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苍溪新征程贡献陵江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乡村建设及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4837.9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71.3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586.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村组干部工资和村(社区)办公及运行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4837.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83.05万元,占7.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2.58万元,占87.3%;其他收入232.29万元,占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483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9.83万元,占48.4%;项目支出2498.09万元,占51.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05.6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39.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056.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村组干部工资和村(社区)办公及运行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2.5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3.05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6.8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71万元、农林水支出1999.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万元、其他支出0.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22.5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86.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村组干部工资和村(社区)办公及运行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7.93万元,占3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21万元,占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1万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82.85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22.71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1979.61万元,占46.9%;住房保障支出169.17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137.8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40.98万元,主要用于:被撤并乡镇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财力保障及公务租用车辆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19.0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业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8.2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23.21万元,主要用于:便民和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8.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82.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7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37.8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541.7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及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69.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9.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9.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1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35.2%。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苍溪县陵江人民政府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下属政府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0.3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0.01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陵江镇用于被撤并乡镇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财力保障及公务租用车辆等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陵江镇用于办公阵地维修等的项目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便民和农民工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陵江镇双拥慰问及退役军人事务站建设资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陵江镇人民政府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六)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陵江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和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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