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联系驻县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以及行业自律组织;负责县内金融机构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的协调服务工作,引导、协调、鼓励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的服务协调工作;承担企业上市审核推荐工作、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资产重组、配股、增发工作;负责产权交易规范发展、重大金融项目招商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和农村金融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研究运用融资政策、渠道、平台、工具和外地融资经验;负责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工作;负责县级相关部门、县级国有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三农产业融资的协调服务工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金融运行调度,坚决完成目标任务。对标存款余额、贷款余额、保费收入、直接融资占GDP比重等金融领域重要经济指标,常态抓好指标调度,推动金融有序运行,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并在未来实现稳定持续增长,力争各项指标和重点工作在全市排位靠前、走在前列。
二是抓好重点项目融资,加大项目资金保障。深入研究金融领域各项政策规定,用好用活各类支持政策,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工业、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积极组织协调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精心包装谋划一批示范带动性强、实施效益好的融资项目。细化“找钱”“用钱”责任,不断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贷款投放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融资目标任务。
三是持续完善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针对县属国有企业融资瓶颈,积极配合推动国有资产整合,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提升融资的基础能力。持续做优政银企三方对接平台,有效破解企业信息不对称难题,千方百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规范金额赔付,提升保障能力。增设乡镇村社、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站点,重点对加大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四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确保金融领域安全。加强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做好涉非案件存量化解处置工作。通过“八五”普法和“七进”宣传等活动,加大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化解宣传教育。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商业保险等金融行为,确保金融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2517.0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95.0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95.06万元,主要原因是向金融机构支付的财政贴息奖补资金纳入我单位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251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7.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251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3万元,占6.0%;项目支出2366.08万元,占94.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17.0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95.06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795.06万元,主要原因是向金融机构支付的财政贴息奖补资金纳入我单位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7.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6万元、农林水支出231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7.0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795.06万元。主要原因是向金融机构支付的财政贴息奖补资金纳入我单位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98万元,占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万元,占0.4%;卫生健康支出5.36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2316.58万元,占92.0%;住房保障支出11.36万元,占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72.98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5.58万元,主要用于:对县域内银行开展乡村振兴帮扶的工作经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
6.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2022年预算数为2271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22%。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7.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门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经费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