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功能,推动乡镇党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发展、抓治理、抓服务。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强化乡镇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把工作重心聚焦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来,推动其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宣传、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印章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公文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调查研究、目标管理和内部督查,督促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的落实;负责拟订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人大、政协联络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机关党建、村(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行业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班子建设、党组织换届和阵地建设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以及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集镇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市场监管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各类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监督、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灾情核查上报和救灾款物的统筹发放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申报和组织开展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指导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敬老院和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以及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儿童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以及养老服务;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边界管理,地名申报管理,门楼牌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国防教育、征兵和退役军人管理等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畜牧、水产渔业)、林业发展和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及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本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化产业结构,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协助做好辖区内重点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的规划、培育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的指导、管理和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民负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及强农惠农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检查、上报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协调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扶贫移民等工作;负责促进和落实招商引资项目,承担经济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全镇重要项目编制、上报以及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排查本地社会治理不稳定因素并提出稳控建议;负责专项维稳行动的开展和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的维稳工作;负责基层平安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协助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和重大疑难纠纷问题;负责禁毒、反邪教有关工作;负责建设综合网格,完善网格管理制度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县级有关部门交办、转办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审计站)。负责编制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决)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本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坚持生态优先,做强绿色支撑。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实施嘉陵江生态修复治理提升工程,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大气联防联控,开展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秸秆禁烧等行动。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巩固安全社区创建成果,配套完善场镇公益休闲设施,一体推进垃圾、污水等规范化处置,持续提升场镇精细化管理水平。借力借势建设农业强镇、旅游名镇,大力实施人口聚集行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就近就地城镇化,促进场镇常住人口持续增加。
2.优化产业结构,壮大特色产业。稳步发展红心猕猴桃、雪梨、肉牛羊、生态鱼等特色产业,每村重点发展种植养殖特色产业园1个以上,真正实现“一村一品”。要提高现有园区管护水平,鼓励公益性岗位、脱贫户等群体参与园区建设和管理,确保现有园区既要建得好、还要管得好。要切实强化集体经济发展,健全完善集体经济产业园分红机制,探索出更加具有操作性强、贴合实际的分配方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园区建设带来的效益。大力包装谋划项目,包装轻型工业、制造业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利用好鸳溪地处亭子湖生态优势,包装文旅类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积极与县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招引有实力的文旅集团到鸳溪投资。
3.激活发展动能,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推进土地增减挂钩、东西部协作、移民后扶等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储备一批符合我镇实际的重大项目。精准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利用我镇资源禀赋包装储备项目,积极招引鸳溪籍在外成功人士和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兴业。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指尖办、掌上办,实现党政机关整体智能化。
4.办好民生实事、增进群众福祉。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队伍稳定,保持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和及时兑现,为推动乡村振兴奠定基础。要持续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做到每月全覆盖排查脱贫户生活生产状况,及时掌握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收入骤减、家庭变故等情况,有针对地性制定解决措施,坚决防止发生责任返贫。坚持就业优先,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宣传,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不断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5.强化治理能力,提升治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深化政府依法行政,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统筹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健全党建引领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支持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切实保障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各项权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激发全镇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广泛凝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319.4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32.2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02.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319.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9.92万元,占17.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8.23万元,占72.6%;其他收入131.27万元,占9.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31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34万元,占47.4%;项目支出694.09万元,占52.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8.1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00.9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7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8.2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5.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2万元、农林水支出54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8.2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29.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28万元,占48.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2万元,占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3万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21.2万元,占2.2%;农林水支出332.15万元,占34.7%;住房保障支出44.45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50.0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8.1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如:乡村基础设施和场镇街道维护、普法工作经费、人大专项经费、团委专项经费、妇联专项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5.08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8.2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建设与文旅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5.49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3.4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7.3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52.7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补助和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4.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5.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按此填列
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鸳溪镇下属政府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苍溪县鸳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鸳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鸳溪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鸳溪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家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48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县级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财力补助及公务租用车辆运行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苍溪县鸳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鸳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鸳溪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鸳溪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家其他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鸳溪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苍溪县鸳溪镇便民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苍溪县鸳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等的项目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鸳溪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其他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