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精神、心理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以及精神残疾鉴定工作。
3.负责对县内乡镇医疗机构精神卫生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工作。
4.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监测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
5.完成上级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抓好心身疾病、睡眠医学、老年医学等学科建设,拓展业务范围。
2.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3.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加快推进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部分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精防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县精防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2942.9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15.9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981.2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项目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收入预算2942.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7.95万元,占5.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4.96万元,占29.1%;事业收入1940万元,占65.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支出预算294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37万元,占18.1%;项目支出2410.54万元,占81.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2.9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5.9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41.2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4.96万元和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2.87万元、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37.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4.9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1.2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3万元,占4.3%;卫生健康支出774.92万元,占90.6%;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37.43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7.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713.7万元,主要用于: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8.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7.4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32.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62.9%。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2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县精防院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精防院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精防院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