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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02 来源:苍溪县水利局 打印 关闭本页

2021年,在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依照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明确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切实发挥水利法治在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2.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依法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成员由局属各中心、科室负责人组成。

3.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部署具体工作,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按程序由局长召集集体讨论。及时研究本系统、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局党组会议,继续落实领导集体学法述法制度,适时学法普法。

(二)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成果显著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政务事项梳理“三化”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整合行政审批项目,清理重复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中,推广“一次申报、一本报告、一次审查、一件批文”的“四个一”做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水利工作举措,推行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力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我局共办结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用45 项。

2.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不断提升水务政务服务水平。推行承诺制办理,简化审批程序。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在对局水政监察大队办理的案件审核过程中,附带审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既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还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年内依规审核报备规范性文件28份,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4.加大各类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加大执法巡查,依法打击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水事案件。2021年以来,立案查处1起涉水案件,行政处罚1.2万元。严格执行水行政监察巡查制度,摸清存量,控制增量,实现陈年积案“清零”目标,对年度新发生的违法案件“零容忍”。加强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推动案件及时有效查处。

5.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明确河长制与河湖管理科和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严厉查处涉水违法行为,强化联合执法。2021年全市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5起,行政处罚5人,行政罚款18万元。我县获省水利厅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6.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突出问题和治理,完善河湖“清四乱”层级负责制,建立完善市、县级河湖“清四乱”日常监管体系,明确分级负责的责任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深入自查自纠,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坚决遏增量、清存量。2021年全县动巡查河道1600余人(次),全面完成整改并销号水利部第二批暗访河湖“四乱”问题。共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共拆除河道内砂石加工厂26个,取缔养殖网箱7处,清理采砂船舶125艘,共拆除厂房和设备9586立方米,洗砂设备11台套,传输带34套,清运连砂石10多万方,恢复岸线5300米,复垦河湖滩地305亩。砂管管理做法在《四川政法》杂志刊用,重拳整治砂石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机关成功打掉嘉陵江干流非法采砂的8人犯罪团伙,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

7.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完善水事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好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加强边界、敏感区域和重要时节水事活动监督管控,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和完善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抓好干部职工的学法培训;利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周三夜学”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学习内容,深刻领会,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召开党组扩大会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会前集中学法,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了水利系统的“三个责任人”培训学习约120人次;农村饮水工程管水员培训县级2次,约680人次参加培训;小水电负责人合法合规性审批整改培训会62人次;水源地保护培训会110人次;参加省市县执法培训13人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水法规知识竞赛;法宣在线参学率为100%,考试及格率100%;党员参加了强国学习率为100%、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培训及“三个制度”在线学习率均为100%;组织全局参与中国普法4.15有奖问答活动;组织观看庭审录像2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及时关注 “中国普法”等微信公众号。

2.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水利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了执法业务水平,为水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基础。

3.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统一要求,与四川达权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律咨询、重大水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以专业高效的服务有力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水平还不高;在落实“三项制度”中还不够深入、全面;宣传方式有待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执法队伍的建设,现已成立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一股三中队”,鼓励机关、基层干部积极参加司法考试,持证上岗;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落实“三项制度”;三是进一步宣传普及水利法律法规,将组织开展“3.22世界水日”“12.4宪法日”“水法20年”等专题宣传活动,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



苍溪县水利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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