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功能,推动乡镇党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发展、抓治理、抓服务。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强化乡镇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把工作重心聚焦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来,推动其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宣传、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印章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公文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和内部督查督办;负责拟订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人大、政协联络有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机关党建、村(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行业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集镇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监督、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农房审批等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老旧危楼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建设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体系,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老龄、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残疾等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优化,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辖区内重点经济建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商务和经济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水利、扶贫开发、移民、林业、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综合网格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禁毒、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定期统计分析问题,及时报告重要信访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参与调查、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配合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做好社会稳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审计站)。负责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负责对本级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苍溪县白驿镇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苍溪县白驿镇医疗保障服务站、苍溪县白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办理和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各类政务和便民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苍溪县白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苍溪县白驿镇畜牧兽医站、苍溪县白驿镇林业站、苍溪县白驿镇水利站、苍溪县白驿镇猕猴桃产业发展服务站)。负责农业、畜牧、渔业、林业、水利等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经、农业技术培训指导与应用推广、新型农用机械应用与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屠宰检疫、林业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采伐、森林病虫害处置、森林防灭火、小型水利工程和病害水库整治、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水土流失的治理、防汛抗旱等各类涉农事务与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猕猴桃、雪梨、中药材、健康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品种选育、技术指导、品牌保护和创建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有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苍溪县白驿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建设等事务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建设事务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思想教育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事务性工作;负责推进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卫生厕所改造等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苍溪县白驿镇农民工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
1.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有序推进
完善矛盾风险联排联调机制,在全镇广泛推行党建为统领、自治为目标、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的“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统筹抓好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政法、妇联、团委、党管武装工作,以党建为引领,助推全镇各项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2.巩固成果,奋力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继续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措施和帮扶机制,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和资金项目管理。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推进,加大返乡创业和招商引资工作,实施产业发展,以岫云现代农业园区为中心,辐射全镇带动产业兴旺,大力发展肉牛羊、猕猴桃等主导产业。
3.统筹协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点对点进村入户进行深入摸排,全面掌握常住人口底数,充分挖掘存量,实施精准动员,采取入户接种等有效措施,提高接种效率。同时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标准,对返乡、到镇未接种人员进行核查登记。坚持做好疫情宣传工作,倡导人民群众减少聚集和人员流动,不前往疫情高发区,积极完成疫苗接种,提高个人免疫力,共筑疫情防控网络。
4.因地制宜,建设岫云现代生态农业园区
结合我镇农文旅融合发展思路,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宣传谯玄文化、红色文化,着力打造岫云村乡村旅游,规划精品旅游线路15公里,民宿10套,农业园区450亩,努力提高我镇文化旅游知名度。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发展优势产业,引进一批经济效益好、实力雄厚的企业入驻我镇,着力推进山地高效生态农业,特色型种植业和规模型养殖业。
5.落实责任,配合绵苍巴高速公路项目
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高速公路建设小组,配合高速公路建设拆迁、维稳、信访等相关工作,确保棉苍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度顺利完工。
6.目标导向,坚持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主观能动性,促进村集体经济提档升级。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灵活运用资源、资产、资金三要素,实现“闲”变“宝”、“死钱”变“活钱”,建立集体收益分配使用机制,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做好财务公开,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民主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苍溪县白驿镇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619.0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42.5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66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1年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乡镇财力补助及公务租用车辆运行等补助等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619.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4.5万元,占5.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2.56万元,占86%;其他收入131.99万元,占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161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06万元,占50.4%;项目支出802.99万元,占49.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7.0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10.5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3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1年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乡镇财力补助及公务租用车辆运行等补助等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2.5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7万元、农林水支出55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2.5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3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021年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乡镇财力补助及公务租用车辆运行等补助等项目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15万元,占44.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7万元,占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2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27.87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559.05万元,占40.1%;住房保障支出58.37万元,占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69.53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52万元,主要用于:被撤并乡镇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乡镇财力补助及公务租用车辆运行补助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7.1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白驿镇农民工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苍溪县白驿镇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8.7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白驿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0.21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白驿镇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7.2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7.87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7.07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白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9.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岫云村重点村工作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441.9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等。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8.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6.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白驿镇下属政府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苍溪县白驿镇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家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1.7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4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县级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开展被撤并乡镇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财力补助及公务租用车辆运行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苍溪县白驿镇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驿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家其他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白驿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苍溪县白驿镇便民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苍溪县白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岫云村重点村建设等的项目支出。
(十三)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村(社区)及组干部报酬待遇、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等的项目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白驿镇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其他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