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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02 来源: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打印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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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按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公共卫生、职业与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食品标准备案等监管职能;依法具体实施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标准宣传教育和咨询;承担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切实做好建立与疫情防控工作相适应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春秋季学校开学、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和重点公共场所的检查,把好关键环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一是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服务与指导。二是开展以无证行医、医疗美容、虚假医疗广告以及“两非”和“医托”等为重点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公共卫生执法力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二是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大对B级和C级单位的监督力度。

4.加强职业健康卫生监督管理。一是开展职业危害企业职业病防治专项监督工作,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配合市卫健委或自行举办1—2期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班。三是加强放射卫生监管,抓好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场所的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管。

5.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管理。一是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帮助学校改进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完善卫生管理和应急措施。二是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安全。三是做好中考、高考期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6.加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一是对全县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措施、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严肃重罚违法处置医疗废物、非法排放医源性污水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检查与指导,做好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向宾馆、酒店、KTV等重点场所免费发放安全套。

7.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对供水单位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和汛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协调县疾控中心对供水单位进行水质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或依法查处。

第二部分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343.6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7.6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收入预算34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3.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支出预算34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6万元,占88.9%;项目支出37.98万元,占11.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6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7.68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9.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3.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4.64万元、农林水支出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3.6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4万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294.64万元,占85.8%;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22.08万元,占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1.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52.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3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卫生专项执法整治、卫生保障、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取消培训成本后安排培训、职业病监督等。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2.0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及第一书记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5.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3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增长10%。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2年,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4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5.70万元,增长66.1%。主要原因是印刷费支出增加及其他交通费用纳入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指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公车运行费、接待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主要指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及第一书记生活补助。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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