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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02 来源: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 打印 关闭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落实二级医院复审、社区医院创建、重点专科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力量成立二乙复审、社区医院创建、重点专科建设等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当前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状,按照“学科建设是龙头,人才培养是核心,科学研究是关键,经费投入是基础,政策措施是保障”的建设思路,通过2-3年的努力,建设1-2个县市级重点专业。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学科先进技术的专科人才梯队,形成明显的专科优势,从而带动全院医疗技术的整体提高,推动学术和科研进步,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抓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扎实开展好岗位技能“大练兵”,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大临床路径管理推行力度,加强以抗菌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专项整治,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完善医疗技术管理体系。开展处方专项整治和病历点评活动,对不合格病历、处方或存在过度医疗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强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和医疗废物(药品包装)处理,落实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预防和控制院内交叉感染。

3.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探索推行无假日门诊、预约诊疗、分级诊疗、签约服务等工作,优化就医流程,方便群众就医。继续开展优质护理示范工作,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质量,提升护理水平。加强医后服务,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机制,为患者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出院患者电话、短信、网络或上门随访制度,患者出院后一周内随访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改善诊疗环境,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推进无烟单位创建,为患者提供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制定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预案。

4.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五龙镇敬老院医学观察隔离点工作。强化入口管理,规范收治病人,重点加强体温测量、外地旅居史排查、核酸检测、完善相关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做好病区管理,新入院病人实行集中收治,分区管理;提升核酸采集能力,做到应检尽检;落实院感防控工作要求,注重手卫生,加强物表消毒;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探视制度,提前做好病人家属解释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控,对本院职工开展排查,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和管理,保障防控需求,定期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开展督查。

5.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有机结合,着力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重点人群规范管理率等各项指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6.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分析研判、预测预警等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巩固免疫规划示范区创建成果,强化免疫规划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8%以上。加强疫苗特别是二类疫苗管理,严格按规定采购使用。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艾滋病、结核病、精神疾病、麻风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地方病、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暴发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部分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822.31万元,因预算管理化一体化要求我单位属于新增单位,与往年不做对比。

(一)收入预算情况

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收入预算1822.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5万元,占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81万元,占33.1%;事业收入1210万元,占6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支出预算182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85万元,占44.4%;项目支出1013.46万元,占55.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2.31万元,因预算管理化一体化要求我单位属于新增单位,与往年不做对比。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8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612.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2.81万元,因预算管理化一体化要求我单位属于新增单位,与往年不做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602.8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2年预算数为533.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27万元,主要用于:川财社〔2021〕140号提前下达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5.19万元,主要用于: 川财社〔2021〕165号提前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3.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

公用经费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因预算管理化一体化要求我单位属于新增单位 与往年不做对比。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当年本单位开展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按规定用于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六)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川财社〔2021〕140号提前下达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川财社〔2021〕165号提前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五龙镇中心卫生院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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