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强化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功能,推动乡党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发展、抓治理、抓服务。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强化乡镇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把工作重心聚焦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来,推动其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宣传、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印章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公文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和内部督查督办;负责拟订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人大、政协联络有关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机关党建、村(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行业党建及其他隶属乡党委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承担统战、台湾事务、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集镇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监督、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统筹协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和公共卫生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农房审批等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老旧危楼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建设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体系,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老龄、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残疾等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优化,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辖区内重点经济建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商务和经济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水利、扶贫开发、移民、林业、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实施等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依法治乡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综合网格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禁毒、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定期统计分析问题,及时报告重要信访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参与调查、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配合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做好社会稳控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审计站)。负责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负责对本级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苍溪县白鹤乡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鹤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苍溪县白鹤乡医疗保障服务站、苍溪县白鹤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办理和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各类政务和便民服务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苍溪县白鹤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鹤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苍溪县白鹤乡畜牧兽医站、苍溪县白鹤乡林业站、苍溪县白鹤乡水利站、苍溪县白鹤乡猕猴桃产业发展服务站)
负责农业、畜牧、渔业、林业、水利等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农经、农业技术培训指导与应用推广、新型农用机械应用与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农业设施管理维护、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屠宰检疫、林业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采伐、森林病虫害处置、森林防灭火、小型水利工程和病害水库整治、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水土流失的治理、防汛抗旱等各类涉农事务与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猕猴桃、雪梨、中药材、健康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品种选育、技术指导、品牌保护和创建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有关事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苍溪县白鹤乡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建设等事务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建设事务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思想教育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事务性工作;负责推进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卫生厕所改造等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苍溪县白鹤乡农民工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鹤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事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跨越发展工作总基调,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城乡结合,大力改善民生,使全乡实现更快更大的发展。
1.调整结构、促进增收,巩固配强传统农业。加大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确保土地流转规范有序。从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分布的实际情况出发,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土地流转,把分散的小规模土地、闲置土地集中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完善传统农业配套设施,保障土地耕种率达95%以上,计划培育农民合作社2家,专业大户5户,家庭农场8户。
2.群策群力、主动出击,加大返乡创业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创新招商工作机制,实行干部招商责任制,组建招商小分队,着力引进一批投资大、带动强、效益好的项目。争取新引进项目5个,到位资金5000万元。根据各村(居)特点,规划一批适合当地环境、群众接受的项目;持续实施返乡创业者乡领导班子成员联挂对接制;建立完善服务相关制度,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创业环境,力争回引返乡创业人士10人以上,项目资金1000万元。
3.集思广益、综合治理,建好生态旅游乡村。强力推进菊香新店子、江水清凉怡夏项目,发展体验式农耕经济,引导群众形成积极向上的新民风。加大对民宿、农家乐的业务培训和网络推广,打造新的增收途径。新建老年人接待点,加快白鹤山林花乡文旅小镇建设;促进柳池园区改造提升;继续对国家AA级旅游风景区新店子进行升级打造。
4.勇于创新、加快发展,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建成上游、柳池生猪养殖小区,古泉、金谷土鸡养殖小区,新店子肉牛养殖小区,东风水产养殖小区,龙凤柑桔、柠檬种植小区,星火雪梨种植小区,柳池、白鹤、古泉猕猴桃种植小区。年出栏生猪达2.4万头,出栏土鸡28万只,蛋鸡10万只,鸡蛋208万公斤,肉牛100头,水产品10吨;建成规模种植园2个,发展1亩以上的庭院种植园500户。
5.紧盯项目、增加投资,不断夯实农业基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对接,争取项目投资持续对道路、水、电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动群众参与管理维护,坚持重养优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维护,提高农村公路通达通畅能力;适量新(改)建防渗渠,整治病险水库;完善农村通讯、电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G网、C网基站。
6.统筹规划、抓好落实,切实保障社会民生。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持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织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严格排查、严格管控、严防偷跑,掌握在外人员动向,明确返乡报备制度。提供招聘信息、公益性岗位,引导返乡农民工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和灵活创业。解决大病等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为低保、残疾、退役军人、失独家庭等做好保障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政府机关、苍溪县白鹤乡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鹤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鹤乡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鹤乡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支总预算1370.33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7.0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80.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村组干部工资及村(社区)办公及运行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1370.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6.06万元,占11.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2.53万元,占82.6%;其他收入81.74万元,占6%。
(二)支出预算情况
白鹤乡2022年支出预算137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09万元,占56.3%;项目支出599.24万元,占43.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8.5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55.3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80.9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2.5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4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9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66万元、农林水支出41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1万元、其他支出0.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2.5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80.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村组干部工资及村(社区)办公及运行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92万元,占48.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85万元,占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96万元,占8.1%;卫生健康支出26.4万元,占2.3%;农林水支出381.74万元,占33.7%;住房保障支出54.67万元,占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32.88万元,主要用于:白鹤乡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86.27万元,主要用于:被撤并乡镇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财力保障及公务租用车辆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4.76万元,主要用于:白鹤乡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4.8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6.8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事业运行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4.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白鹤乡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5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75.17万元,主要用于:9个村(社)干部工资报酬及2022年基层公共服务活动运行资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4.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1.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3.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增加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1.6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1.6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苍溪县白鹤乡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鹤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鹤乡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鹤乡农民工服务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02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县级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用于被撤并乡镇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乡镇财力保障及公务租用车辆等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苍溪县白鹤乡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人员类项目及运转类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苍溪县白鹤乡便民服务中心、苍溪县白鹤乡农民工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双拥慰问及退役军人事务站建设资金支出。
(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苍溪县白鹤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保障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方面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机关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运转类项目支出: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