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东青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 » 详情
苍溪县东青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4-02 来源:苍溪县东青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东青镇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青镇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东青镇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青镇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4.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趟出路子建设东青。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治理。增强做好农村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为民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上下真功夫。坚定强化基层治理不动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二是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和有力支撑。要抢抓招商引资、盘活闲置公共资源等重大机遇,通过租赁转包、合作经营、资产作价入股等形式,千方百计壮大集体经济产业。要健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实体化规范化管理运行。组织开展“消薄清零行动”,扶持薄弱村、培育示范村,打造明兴、铃旗等一批集体经济强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牢牢抓好人居环境,扎下身子扮靓东青。一是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强化村庄规划管理,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村庄绿化美化亮化。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做好门前五包、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推动村庄环境由“一时美”向“持久美”转变。二是继续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加快省级美丽乡村创建。持续开展农膜、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推行“日保洁、周巡查、月评比、季观摩、年考核”的管理运行举措,推动保洁常态化,持续营造卫生保洁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时时盯住民本民生,搭好架子发展东青。一是突出实事为民,持续提高幸福感。全面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80%以上。建立以养老、医疗保险为核心,以扶危、助残、济困为重点,以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农村“养老难”“托幼难”“看病贵”等问题。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盘活用好乡村文体场所和设施,积极开展好“送文化下乡”、全民健身等文体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二是突出治理为民,全面提升满意度。梳理热线问题台账,完善信访制度,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规范村务公开、村级议事决策、民主协商等制度。

4.纵深推进自身建设,转变作风刷新东青。持续开展“业务大讲堂”“环境大整治”等活动,全面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激发“想干事”的动力。开展“走出东青看东青,对标先进谋发展”活动,到先进的地方进行参观调研,把先进的理念引进来,鼓励全体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借势借力来推动东青的改革发展;二是坚持境界提升,强化“能干事”的担当。苦练内功,全面提升,把真干事作为政治责任、思想境界、精神追求,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查找自身不足、明晰思路,对各项工作的开展以钉钉子精神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坚持导向激励,营造“干成事”的环境。让干部放心放手干、甩开膀子干。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从绩效考核真正的区分开来,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5.处处树立底线思维,筑牢防线守护东青。一是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要求,抓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堵住漏洞,补齐短板,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习惯,确保我镇健康安全运行。二是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整治,继续抓好消防、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筑牢安全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强化农村建房管理,遏制违法乱建。严厉打击乱占耕建房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行为,加强农民建房管理,集约节约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青镇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政府机关、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东青镇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东青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东青镇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青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青镇2022年收支总预算2122.1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1.4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61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青镇2022年收入预算212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4.86万元,占96.8%;其他收入67.23万元,占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青镇2022年支出预算217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53万元,占64.59%;项目支出771.06万元,占35.4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东青镇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10.3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9.7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55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0.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9.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4万元、农林水支出70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青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4.8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55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将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纳入当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7.15万元,占46.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73万元,占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46万元,占8.4%;卫生健康支出50.04万元,占2.5%;农林水支出701.67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102.81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均需按单位支出功能科目逐项说明,举例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28.30万元,主要用于:东青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42.04万元,主要用于:东青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6.81万元,主要用于:东青镇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71.7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4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4万元,主要用于:东青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2.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95.3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明阳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504.30万元,主要用于:18个村(社)干部工资报酬及2022年基层公共服务活动运行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68.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事业运行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青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6.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2.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青镇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较2021年预算下降19.20%。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东青镇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青镇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东青镇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东青镇下属1机关4家行政单位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4.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6.67万元,减少5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东青镇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东青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东青镇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东青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当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东青镇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