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规划。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协调、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免费职业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7.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8.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学校编制管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苍溪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教职工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处理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开展系统内审工作。
12.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苍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3.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14.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和知识产权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先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15.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
17.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18.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成果管理和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县科普能力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和产业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工作;管理专利技术市场和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依法处理各种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全县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工作,参与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牵头组织开展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工作。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543”发展战略,坚持教育“12345”和科技“321”工作思路,奋力开创全县教科事业发展新局面。
1.教育工作方面。一是坚定“教育强县”一个目标,统揽各项工作。二是突出“安全稳定、教育质量”两条主线。狠抓校园“三防”建设、隐患整治、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卫生防疫、家校共育、心理健康等工作,确保系统安全和谐稳定。成立教师发展中心,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提升高考C9、双一流名校及重本上线率。三是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三名工程。创新教师梯级培养模式,完善名师进退机制,培育市级以上名教师60人、名校长4人、名学校6所。四是着力“布局调整、特色品牌创建、党的组织建设、乡村振兴衔接”四大重点。结合“两项改革”深入优化基础教育学校布局,集中财力建设中心集镇和县城区学校,大力实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化解三年攻坚行动。因校制宜推进进阶式高品质学校建设,形成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比武夺标”活动,举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打造“一核两翼”学校党建示范走廊。深化东西部教育协作,持续抓好控辍保学、教育资助、标准中心校建设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五是加强“机关作风、校风、教风、学风、行风”五风建设。修订《账务管理办法》《机关干部管理办法》等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狠抓学校管理和班子建设,鲜明用人导向,锻造“四有”好教师队伍。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五项管理”,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科技工作方面。一是突出“科技管理、创新活动、科技合作”三个加强。出台《苍溪县支持科技创新十条措施》《苍溪县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条措施》。评选苍溪县第二届科技进步奖,召开科技创新大会。签订科技合作协议5份,取得成果5项,实现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1100万元,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20项以上,产值达30亿元以上。二是推进“创新主体培育能力和科技服务乡村振能力”两个提高。培育县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家、国家级科技型企业13家,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0.3%以上,新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1个,科技示范驿站5个,建好中国—新西兰猕猴桃实验室苍溪工作站。升级乡村振兴科技在线苍溪服务平台功能,推送科技信息6000条以上,启动白驿镇岫云村、五龙镇三会村省级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遴选第六批科技特派员60名,新发展信息员500名,编辑《农业科技千百问》第二版。三是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一个目标。加快广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苍溪县核心区建设,促进全县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苍溪中校、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苍溪县思源实验学校、苍溪县陵江小学校、苍溪县陵江幼儿园、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等。
第二部分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103116.1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25.5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704.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103116.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61.51万元,占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944.59万元,占83.3%;事业收入14361.78万元,占13.9%,其他收入48.3万元,占0.1%。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10339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97.97万元,占79.4%;项目支出21298.22万元,占20.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706.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5309.6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12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944.59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1.5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23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0.23万元、农林水支出5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83.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944.5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12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9690.37万元,占8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24.56万元,占7.7%;卫生健康支出3290.23万元,占3.8%;农林水支出56.08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6283.35万元,占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79.42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72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开展学校教育管理、信访维稳、安全卫生等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945.7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学前教育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34451.1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小学教育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11.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初中教育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1825.8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高中教育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12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3022.62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9.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611.09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2年预算数为302.36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安排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6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32.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5.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581.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6.33万元,主要用于: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25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6.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283.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09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6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40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57.3%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0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四川省苍溪中学校和四川省苍溪县城郊中学校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3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4.01万元(不包括苍溪天立学校公用经费166.63万元和全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273.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36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六)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开展学校教育管理、信访维稳、安全卫生等的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全县学前教育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全县小学教育支出。
(九)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全县初中教育支出。
(十)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全县高中教育支出。
(十一)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全县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十二)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十三)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十四)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教育附加安排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其他教育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部门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关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性支付(款)教育支出(项):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专项补助支出。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