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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时间:2022-04-06 来源: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大 中 小 】 打印 关闭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2年10月经苍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原苍溪县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56年)改制成立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是苍溪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与专业培训中心。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

2.持续疾控队伍建设。

3.坚持教育培训不松懈。

4.着重强化对基层疾控业务督促指导。

5.持续全面开展疫情监测预警。

6.高效开展免疫规划工作。

7.继续推进重大传染病防控。

8.持续强化慢性病防治。

9.巩固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成效。

10.持续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检测。

11.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12.深入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13.推进纪律作风整顿。

14.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第二部分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910.4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0.5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74.6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91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0.4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91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25万元,占86.6%;项目支出122.20万元,占13.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0.4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90.5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74.64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0.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5.79万元、农林水支出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0.4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74.64万元,减少的原因: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变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7万元,占6.4%;卫生健康支出785.78万元,占86.3%;农林水支出7.53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58.56万元,占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8.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666.1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40.3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宣传、交通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50.00万元,主要用于: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9.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项):2022年与预算数7.5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工作队人员差旅费及生活补助。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58.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8.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0.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安排的,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增长11.1%。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1.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其他乘用车1辆。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抢险、工作调研、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属1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本单位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宣传、交通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主要用于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指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人员经费。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苍溪县皮肤病性病防治院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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